金园大道等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园大道等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山镇金园大道等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龙招【2012】A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镇金园大道等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龙山镇金园大道;规模及造价:铺设排水管道353M,修补砼路面1588M2等,造价约70万元;标段划分:1个;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铺设排水管道,修补砼路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类别:市政工程三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慈溪市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须为本单位人员)。

3.2.2项目其他人员:安全员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质量员1名,施工员1名,技术负责人1名(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2年 4月26日至2012年4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除节假日)。

4.2 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镇分中心(龙山镇湖滨路1号)。

4.3 报名对象: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名单。

4.4 报名时随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2年 4 月 28 日16时前。不收现金,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摘要栏中注明招标编号:龙招【2012】A37。
收款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

  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范市支行;

  帐号:****************7;

  财务联系人:胡美芬;联系电话:****-********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最低价法。
7.3由投标单位具有《交易员证》的交易员本人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7.4投标报名单位及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5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6项目负责人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在开标前出具相关证明并办理好变更手续。

8.招标联系方式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龙山分中心报名:杨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出售:杨小姐 卢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2年 4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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