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2020年净月高新区农村道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2020年净月高新区农村道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LXR-2020ZCJY12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0年净月高新区农村道路养护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20-114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
2.2 采购预算:190.679494万元。
2.3 采购范围:2020年净月高新区农村道路养护工程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29日,共计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应当为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0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19年1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9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网络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将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8@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 采购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睿德名人艺术酒店(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诺瑞德广场北行100米)二楼杭州厅。
以邮寄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16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与锦竹西路交汇处东行100米宇轩家园1号楼3单元11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疫情防控期间交易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操作流程:
1)开标可采用视频直播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现场参与投标或通过视频直播参与投标;
2)投标人递交的网上开标专用QQ号,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项目负责人组织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加入开标,所有投标人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开标现场情况;
3)开标前所有进入会场人员必须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体温并做记录,参加招投标会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4)开标程序不变。在开标过程中会将每位投标人的开标报价表及时拍照,上传至开标工作群中,经投标人确认,现场形成开标报价一览表,请招标人及监督人签字确认;
5)开标结束后,即刻解散工作群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朱国栋
电 话:130*****41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联系人:陈石
电话:133*****0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项目审核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2020年6月29日
县区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 ********-1b57-4944-a4f9-ccfdfe78cfce">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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