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污泥资源减量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污泥资源减量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污泥资源减量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兴化市张郭镇长安路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东厂区建设1台热解炉(设计处理量8吨/日),对现有项目产生的污泥进行热解处理,利用污泥中的铜金属资源,减少污泥处置量,不新增产能。项目购置热解炉、加料仓、物料输送器、尾气吸收和处理系统、DCS控制系统、电气仪表及自动阀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仅用于处理企业现有项目产生的污泥,不对外经营。
(二)运行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泥热解时产生的热解气经二燃室燃烧后产生的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铜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上料口、渣仓口等产生的少量粉尘废气。
(2)水污染物: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急冷喷淋废水、碱洗喷淋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现有铜酞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东厂区总排口排放至麻沟河。
(3)固体废物:主要有热解残渣、废耐火材料、生活垃圾。
(4)噪声: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气体动力噪声。
(三)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护措施概述
1、废气
热解废气采用SCNR脱硝+急冷塔+二级碱洗塔+干燥塔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排风,可确保厂界达标。
通过预测,废气污染物在各敏感点的落地浓度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可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废气处理产生的急冷废水、碱喷淋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均依托东厂区现有铜酞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东厂区总排口排放至麻沟河。厂区实施中水回用,全厂废水排放量不增加。
3、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生活垃圾环卫清运;热解残渣、废耐火材料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污泥资源减量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与相关环保规划与政策具有相容性;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正常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功能;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因此,拟建项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方式及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可下载本公示附件1,或前往建设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3km范围内及其他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可下载本公示附件2,或直接向联系人联系索取。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公众有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Email:********5 @qq.com
通信地址:兴化市张郭镇人民路2号
*******a417f81d423a0b64372f0.pdf">附件1 双乐污泥减量化项目 征求意见稿 2020.06.23.pdf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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