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2020年复兴家园物业管理公告

合肥高新区2020年复兴家园物业管理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2020年复兴家园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20BFGFZ01115


原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2020年复兴家园物业管理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高新区2020年复兴家园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20BFGFZ01115)答疑公告如下:


1、评分细则中“人员配备”要求:“1.项目经理(1人,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具有本科学历的,得1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2)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3)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4)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类荣誉的,得2分。注:本小项满分8分。”该评分项对项目负责人要求较高,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项目经理的管理协调能力至关重要,为满足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文明创建等方面的高标准和严要求,结合小区实际特点,提出此项要求。


2、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27页、评标方法第59页人员配备要求是否可以放宽?


答:不予修改。为满足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文明创建等方面的高标准和严要求,结合小区实际特点,特对项目经理等相关管理服务人员提出相应需求。


3、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第59页人员配备项目经理要求是否可以修改为:(4)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得2分”?


答:不予修改。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要求为:(4)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类荣誉的,得 2 分。 物业管理类荣誉颁发单位既可以是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本条对项目经理获得的物业类荣誉的具体类型不作限制。


4、评分细则中“人员配备”要求:“2.财务主管(1人,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注:本小项满分 2分。”请问是否添加财务主管学历要求?


答:不予修改。对财务主管的要求更加侧重业务能力,需能满足财务管理、配合审计等工作,因此主要对会计专业技能证书做出要求。


5、评分细则中“人员配备”要求:“3.保安队长(1人):(1)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得1分;(2) 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3)持有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注:本小项满分5分。” 该评分项对保安队长要求较高,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修改为:3.保安队长(1人,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得1分;(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3)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的,得1分;持有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注:本小项满分5分。


6、评分细则中“人员配备”要求:“4、工程主管(1人,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2)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1分;(3)持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证书,得1分。注:本小项满分3分。”该评分项对工程主管要求较高,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修改为:4、工程主管(1人,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2)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2分;(3)持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证书,得2分。注:本小项满分5分。


7、评分细则中“人员配备”备注要求:“②人员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③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在前附表第37.2条”,是否可以要求相关证书投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社保要求是否可以修改为截止投标前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连续)的社保证明材料?


答:不予修改。招标文件已要求投标人提供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已包含上述提出的“截止投标前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连续)的社保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要求已可确保投标配备人员、物业管理队伍的稳定性。


8、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荣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或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或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上述1、2两项要求:①加满共计12分;②同一项目同一年度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不重复计分,以得分高的为准”,请问是否可以添加获奖时间要求?


答:修改为:1、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或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


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或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 4 分;


上述 1、2 两项要求:①加满共计 12 分; ②同一项目同一年度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不重复计分,以得分高的为准。


9、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荣誉”要求:“4、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市级得2分、省级得4分、国家级得6分。本项满分6分,不重复计分,以得分高的为准”,请问颁奖主体是否予以放宽?颁奖主体为物业管理协会是否予以认可?多种不同类荣誉是否能够重复计分?


答:修改为:4、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下列荣誉:


1)获得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类荣誉,市级得1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得4分;


2)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类荣誉,得4分。


本项满分4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荣誉不重复计分,以得分最高者计分一次。


10、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要求:“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业绩,且单个业绩总建筑面积为:①5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②40万平方米(含)-50万平方米(不含)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③30万平方米(含)-40万平方米(不含)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注:本小项满分15分。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项目业绩的,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请问该项分值配置是否予以调整?


答:不予修改。已将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虑在内,不予调整。


11、评分细则中“项目荣誉”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小区物业项目获得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平安小区”或“平安示范小区”或“智慧平安小区”或“智慧小区”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不重复计分”,是否予以修改?是否可以要求相关证书投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答:修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小区物业项目获得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社会综合治理或智慧管理或平安建设方面的荣誉,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不重复计分。


投标现场无须提供原件备查。


延期公告如下: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7月03日 09:30”,现延期到“2020年7月13日10: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5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李工


电话:****-****************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01-合肥高新区2020年复兴家园物业管理答疑及延期公告.pdf






标签: 物业管理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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