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雁田小学智能化教育系统功能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示(FGCG-201710)
凤岗镇雁田小学智能化教育系统功能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示(FGCG-201710)
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东莞市凤岗镇雁田小学的委托,对东莞市凤岗镇雁田小学智能化教育系统功能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GCG-2017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凤岗镇雁田小学智能化教育系统功能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获取标书及报名
1.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直接登陆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下载招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报名才为有效。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四、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 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 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报名参加项目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格式),注册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审批,请各投标人注意安排注册时间。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登记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六、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6500元)
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我市政府采购投标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联系电话:****-********);
2、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函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七、接受投标
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点:2017年8月1日上午8时45分至9时30分,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及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会议室。
3.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
4. 开标评标地点: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郑小姐、梁小姐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dgfgcg@163.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凤岗行政办事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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