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屋工业区第6号厂房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屋工业区第6号厂房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 JT********110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龙华龙屋股份合作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上芬社区龙屋综合楼202号301 | |
公告起始时间 | 2020年6月4日 | |
公告期满时间 | 2020年6月17日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屋工业区第6号厂房,总占地面积为3552平方米,内含建筑物分别为1栋2层办公楼,面积230平方米;1栋2层宿舍及饭堂,面积475平方米,1栋1层钢架结构厂房,面积1730平方米,剩余为空地占地面积。厂内提供一台315KVA变压器(含配电房配套设施,有用电最低消费,以供电所规定为准)。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龙华龙屋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出租用途 | 厂房 | |
出租面积 | 3552㎡ | |
出租期限 | 2年 | |
免租期限 |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
租金底价 (人民币) | 99456元/月(28元/月/平方米,含税,无递增)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股份合作公司履行《龙华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规范(试行)》(深龙华发财【2017】11号)第十条规定的决策程序后,可直接出租(价格不得低于底价)。 | |
备注 | 租金支付方式:每月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 |
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 深圳市龙华龙屋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合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企业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需符合片区产业规划及产业发展导向的工业企业法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法人、重点建设或引进的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包括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独角兽企业及准独角兽企业或相关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法人;竞标企业不得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在向深圳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向深圳联交所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报名时交纳至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的招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若租赁押金大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全部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交。若租赁押金小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深圳联交所在承租方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剩余招租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龙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的保险; 4、房屋装修图纸须经招租人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5、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允许转租,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的租赁期限; 6、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7、承租方须每月交纳管理费人民币5000元; 8、租赁押金:人民币30万元; 9、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 10、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确保承租方使用物业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等规定。承租方需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11、涉及本租赁物范围内配套设施(如电梯等),承租方只提供使用权,其相关维修、保养、年审及消防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承租方; 12、物业租赁期间涉及的一切消防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政府要求的公共设施升级改造,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5、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6、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 |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华区当地的政策。若租赁物出现楼顶裂缝漏水、渗水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及损失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本物业属历史遗留厂房,未办产权手续,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无偿搬离。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8、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若最终成交价高出最近年度发布指导价格15%的,相关产业主管部门、租赁主管部门会及时介入,经核实属于恶意哄抬租金的,协同市场监管、税务、环保、安监、相关街道办等部门进行约谈,经约谈拒不整改的,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不得享受龙华区各类扶持补贴政策等规定。 | |
报名登记时间 | 公告期内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10万元 | |
交纳保证金时间 | 公告期内 (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前海分行营业部 | |
开户账号 | 1695 0000 0000 4625 4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185*****790 湛先生137*****458 战小姐 135*****483 行先生 159*****035 陈小姐 |
传真 | ||
业务投诉电话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深圳联交所业务受理大厅、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7栋11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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