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五水厂改扩建工程伸缩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合肥市五水厂改扩建工程伸缩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编号:HFCGZX-J*******

尊敬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供水办的委托,对合肥市五水厂改扩建工程伸缩节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内容详见下列。

一、 采购项目内容:

伸缩节约74套,详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 采购项目性质:

本次谈判采购项目属于 货物 类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的直接制造厂商,除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个25万T/d以上净水厂或污水厂的同类产品实际供货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定标后验原件)和用户反馈意见(原件)。

(2)投标人能提交一份该厂生产的同类设备已经成功地运行了3年及以上的用户名单;

(3)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制造厂家必须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鉴定证书;

(5)制造厂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投标人须提交的谈判资料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若法人代表本人参与谈判则不需此件,但需要提供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至少应包括:厂家生产规模、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管理措施、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及用户名单等)。

3、投标报价表及投标总报价,列出报价清单、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注明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价等)。填写投标报价表和规格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4、针对项目特点的供货服务方案、产品质量承诺、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等。[须提供所投产品说明书,以便专家评判]。

5、售后服务保证及承诺。

6、资格证明文件:(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2)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鉴定证书;(3)产品代理证明(如果有必要的话)。(4)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复印件;(5)金融或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6)国家商贸机构出具的企业诚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7)国家相关机构授予的名牌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7、贵公司愿意说明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问题,如要求业主承担的配合工作等。

注意:

1、谈判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谈判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以上证明文件,除注明为“如果有的话”,均应提供。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日期:2007年9月17日15时00分

2、谈判地点和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9楼评标室5

六、接收谈判文件日期:

2007年9月17日14时30分至2007年9月17日15时00分,提前、逾期递交的谈判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谈判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七、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 2007年9月11日——2007年9月16日(不含双休及节假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组(3014室)或1008室

3、谈判文件价格:2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已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免费获得)。

请感兴趣的投标人直接前往我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或者直接从我中心网站下载(所需支付的谈判文件费用可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下载后需传真告知项目负责人,传真包括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内容,否则将自行承担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的风险。

八、谈判保证金办理方式:

1、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应在谈判开始之前,提交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异地电汇

(2) 本地转帐(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转帐单)。

注意:采购中心不接受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凭银行回单原件到兴泰大厦二楼大厅政府采购财务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结算收据并将收据的第三联递交至标书送达地点或投标书接收人。

2、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转帐支票以银行受理单按时递交至采购中心为准),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3、采购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2)成交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九、谈判的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谈判活动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三》。

十、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谈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3、谈判小组首先将对各投标人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谈判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将不参与谈判。

4、谈判小组将与供应商就一次报价、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5、成交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我中心提交成交服务费,同时,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投标报价包括中标服务费。投标人最终报价须包含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合同总价的1.5%。

6、投标人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

十一、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条件及方式:1、预付款:采用10%预付款;2、付款进度:货到15日内付至6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90%,尾款10%作为质保金1年后付清;3、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注:1、对上述付款条件,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上述条款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有可能导致废标。

十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工程需求对项目中的规格型号或采购数量进行适当调整,且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单价不得上调,优惠幅度不得减少。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及时与合肥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指挥部供水工程办公室单斌联系索取本项目的所有有关图纸(如果本项目有图纸的话),联系电话:****-*******

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十三、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三楼(长江剧院对面)

本项目联系人:吴荣智

电话: **************

传真: *******

邮编: 230001

开户行:徽商银行鼓楼支行

账号:****************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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