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海氏果业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海氏果业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对大连海氏果业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大连海氏果业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2,495.76万元
债权情况:截至2020年4月20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持有对该债务企业债权本金2,495.76万元,利息1038.38万元,诉讼费用34万元,债权总额3,572.38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原债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概况:大连海氏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9日注册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永宁镇刘沟村,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于笑怡。经营范围: 果品、农副产品收购、储藏、销售;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情况:
(一)抵押:1.债务人名下位于瓦房店市永宁镇刘沟村出让性质土地使用权12183 m2,加工车间、气调库、仓储库等建筑面积总计8163.85 m2;2.大连正海果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赵屯乡高速村出让性质土地使用权7495 m2,仓储库、办公楼等建筑面积总计4653 m2。
(二)保证:于笑怡、于正海、王明非、王明钢、栾凌、李业顺、于佳琦。
诉讼情况:该户债权已诉讼,目前案件处在执行阶段。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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