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防暑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防暑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防暑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JHPOST2020-29)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霍香正气丸、仁丹、风油精等防暑药品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防暑药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HPOST2020-29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防暑药品采购,预算金额88738.6元。
4、采购内容:
合同 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估采购额(元) | 报价(元) | 评分权重 | 推荐品牌或优于以上品牌 | ||
合同包一 | 1-1 | 霍香正气丸 | 200丸/盒 | 盒 | 3298 | 52108.4 | ≤15.8元 | 58.72% | 修正 | 葵花 | 同仁堂 |
1-2 | 仁丹 | 铝塑包装,每丸重0.04克*30粒/袋 | 包 | 8650 | 27680 | ≤3.2元 | 31.19% | 龙虎 | 修正 | 同仁堂 | |
1-3 | 风油精 | 6ml/盒 | 盒 | 2676 | 7492.8 | ≤2.8元 | 8.45% | 景岳堂 | 康恩贝 | 水仙 | |
1-4 | 霍香正气水 | 10ml*10支 | 瓶 | 1400 | 812 | ≤0.58元 | 0.92% | 广东一力罗定 | 修正 | 太极 | |
1-5 | 创口贴 | 1.5cm*2.3cm | 个 | 700 | 120.4 | ≤0.172元 | 0.13% | 云南白药 | 邦迪 | 海氏海诺 | |
1-6 | 酒精棉球 | 90粒/瓶 | 瓶 | 70 | 525 | ≤7.5元 | 0.59% | 可孚 | 欧洁 | 海氏海诺 |
注:(1)具体金额按实际要数为准。中标后,本项目所需的任一产品在供货前均需向招标人提供样品,经招标人确认符合要求的,才能按需批量供货,由于投标人所供产品不符合招标人要求而需重新选样供货等风险因素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并自行承担;
(3)应答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需翻译成中文附在外文资料后面并确保内容准确,否则对外文资料不予认可。评审及后期检查中如发现译文与原文内容不符,由应答人承担一切后果。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若应答产品商标已注册,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完整授权链条的授权证明。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必须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 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④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⑤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⑥ 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7月6日14: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6日15:00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十三楼开标会议室
(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届时请响应人派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8、磋商保证金:
(1)磋商金额:按3000元/家收取,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收取。
(2)递交形式:现场缴纳;
9、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磋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址:金华市迪耳路458号(火车站旁邮政大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7*****960
电子邮箱:********5@qq.com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020年6月29日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
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
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
分包情况 | ||||
份 数 | ||||
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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