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医院眼耳鼻喉科医疗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东至县人民医院眼耳鼻喉科医疗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东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眼耳鼻喉科医疗设备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人民医院眼耳鼻喉科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
(1)设备部分: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超声乳化治疗仪 | 1套 |
2 | 眼科Nd:YAG激光治疗仪 | 1套 |
3 | 眼底荧光造影照系统 | 1套 |
4 | 眼科激光光凝仪 | 1套 |
5 | 冷冻治疗仪 | 1套 |
6 | 自动视野计 | 1套 |
7 | 眼科电动手术床 | 1套 |
8 | 弱视治疗系统 | 1套 |
9 | 视光中心设备 | 1套 |
10 | PK-3202单工豪华型耳鼻喉综合检查台 | 2台 |
11 | 支撑喉镜 | 1套 |
12 | 纤维鼻咽喉镜 | 1套 |
13 | 耳鼻喉等离子手术系统 | 1套 |
(2)服务部分主要包含:
A、提供眼耳鼻喉科场地和医疗功能的整体规划;
B、眼耳鼻喉科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引进服务;
C、眼耳鼻喉科的市场宣传与学术推广。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60日内交至东至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首付合同价款的15%,余款三年分期付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者介绍信;
c) 属于实行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应提供投标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投标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或生产的,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制造厂商的生产许可证及经营授权书;
d)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登记表》。国家对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如3C认证)的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件;
e)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f)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上述资料必须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携带备查验,招标人只接受资料齐全者的报名并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购买招标的方式
发售时间:2012年4月23日起至2012年4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1002室标书出售部,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至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902室
电 话:0551—*******、****-*******
传 真:0551—2220295
联 系 人:丁毛林、徐 晖
开 户 名: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芜湖路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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