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道桥材料研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道桥材料研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道桥材料研发中心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道桥材料研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2847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道桥材料研发中心设备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查看16台

(1)混凝土单面盐冻试验机(1台):温度测量误差:±0.05℃。设备具有远程调控功能; (2)实验室整理柜(2套):钢板材质:不锈钢;钢板厚度:不小于1.0mm。(3)30kg电子秤(2台):量程: 30kg;。分度值:0.1g;。电源:AC220V,50HZ;。(4)1kg电子秤(2台):量程: 1kg;分度值:0.01g;电源:AC220V,50HZ;(5)单卧轴混凝土搅拌机(1台):容量 :60L ;动力形式:电动;机功率:不小于3KW;(6)水泥水化热测定仪(直接法)(1台):每个通道可单独采集分析数据,若某一通道出现故障,其他通道不受影响可继续工作;可放置试样通道:16个(8组);水浴容积:不小于150L (16个样品);(7)低温养护箱(1台):温度范围:-22-150oC;功率:不小于3.0KW;电源:220V,50Hz;(8)超细气流粉碎机(1台):出料粒度45-1微米;生产能力0.5-2.5。3-10(kg/h);进料粒度≤粉状或小颗粒状(mm);(9)胶砂搅拌机(2台):搅拌叶转数:低速:自传140&plun;5;公转:62&plun;5;搅拌锅容积、壁厚: 不小于5L ,不小于1.5mm;搅拌叶与搅拌锅之间的工作间隙: 3&plun;1mm;(10)单通道电化学工作站(1台):控制范围:±10V;电位控制精度:0.1%×满量程读数±1mV;位灵敏度:10μV(>100Hz), 3μV(<10Hz);频率响应:10μHz~1MHz,交流信号幅值:1mV~2500mV;最大积分时间:106个循环或者105S,测量时间延迟:0~105秒,最小积分时间:10mS或者一个循环的最长时间;(11)混凝土氯离子扩散系数测定仪(1台):测试通道:6通道;输出电范围:0~400 mA;输出电流精度:±0.1mA;(12)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1台):工作电压:DC 3.6V;测量精度:<10%(测量结果精度控制在5%以内);数据存储量:不少于100条;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5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29日08:30时起至2020年7月2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可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具体电话咨询。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7月13日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2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项目联系人:项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300001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06-29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标签: 研发中心 材料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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