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海丰县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建立数据库、确权登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海丰县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建立数据库、确权登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丰县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建立数据库、确权登记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月 21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006-204001-0006
项目名称:海丰县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建立数据库、确权登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6,152,2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组1:海丰县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建立数据库、确权登记服务项目-A片区;包组2:海丰县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建立数据库、确权登记服务项目—B片区
2、标的数量:2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号
包组名称
数量
服务期
包组最高限价
包组1
海丰县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建立数据库、确权登记服务项目—A片区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且通过验收。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进度要求,以最新的为准。
********.00元
包组2
海丰县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建立数据库、确权登记服务项目—B片区
1项
********.00元
注:1、本项目分两个包组,标的为包组1、包组2,各投标人可兼投,参加两个包组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应包组的报名材料,且对每个包组均须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分两个包组,标的为包组1、包组2,各投标人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开标、评标按包组1、包组2的顺序分别进行。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且通过验收。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进度要求,以最新的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9)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06月30 日至2020 年 07月 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登记,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若现场能够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官网网址直接查询到的材料信息或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的材料信息,可不需现场提供原件。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07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金水
电话:****-*******
附件
159*****56473.pdf">委托代理协议
159*****56551.pdf">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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