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官河航道护岸改造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南官河航道护岸改造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南官河航道护岸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官河航道护岸改造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泰州市区航道管理站,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南官河航道护岸改造工程主要包括:18公里长护岸改造、新建,本次就前期测量、勘察、初步设计等内容进行招标。
2.2设计内容为:
1)测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形测量等工作。
2)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含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概算等工作。
3)本项目相应后续服务等工作。
2.5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NGHHDGZ-SJ(二次招标)标。
2.6本项目设计费约70万元。
2.7勘查设计周期:50天。
3.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同时持有以下有效的企业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自2015年6月1日以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河道整治类工程勘察设计或类似航道护岸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4)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系统信用等级评价为C及以上级别(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C级信用等级);
(5)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本项不需要提供资料);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5月1日以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河道整治类工程勘察设计或类似航道护岸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以自动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7)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6日17:30,请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预约成功后,投标人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标文件费用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6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30时,节假日休息),至泰州市梅兰东路41-109江苏建威购买招标文件。如需办理招标文件邮寄的,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4招标人只接受按上述要求预约成功且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相应标段投标。
5.5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踏勘现场的可自行组织,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
6.2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在统一地点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7月20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梯口,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江苏省泰州市区航道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泰州市青年南路459号 | 地址 | : | 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109 |
联系人 | : | 于建新 | 联系人 | : | 臧敏、申双 |
电话 | : | 电话 | : | ********2209 | |
电子邮箱 | : | ********7@qq.com |
标签: 护岸 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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