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2012年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射阳县2012年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勘测设计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SYCG1214
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受射阳县财政局、射阳县水利局委托,拟对射阳县2012年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勘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基本情况:
对全县境内19个镇(区、办事处)境内(含1个县直单位)140座农桥的地质勘测、图纸设计、预算编制(预算编制中不含栏杆柱和扶手),农桥栏杆柱和扶手另编预算。
2、招标范围及内容:桥位处地形测量、河道断面测量、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报告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3、工程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
4、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5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5月30日。
5、工程质量符合勘测设计规范。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桥梁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勘探乙级及以上);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地质勘探单位投标时只能自愿挂靠到符合条件的投标设计单位,实行整体式报价投标;
三、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历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凡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正式邀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截至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下午18时;报名地点:射阳县财政局一楼大厅。
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射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
企业代码证;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单位介绍信;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书;⑦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招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法
六、付款方式
勘测、设计费用在完成农桥技术、现场交底后,达到合同支付要求时,支付中标款的80%,余款在县级验收结束后支付。
七、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于2012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函、服务承诺、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料送至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由射阳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作废标处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2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函、服务承诺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在封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须随投标文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012年4月27日下午18时)须向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采取转帐交进帐单方式、现金交款单形式(本地)或电汇(外地),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收款单位:射阳县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射阳县城中支行,帐户:****************567 ),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在三个工作日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5、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要求投标人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投标函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为废标。
6、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按本公告所附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不得改变名称、规格或数量,否则为废标。
7、有效投标人低于三家或最低报价高于招标人概算金额时,招标人保留改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的权利。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法
联 系 人: 唐修伟 田宇
联系电话:****-******** ********
传 真:****-********
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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