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城建计划(环保督察回迁安置房源)招标公告

改造城建计划(环保督察回迁安置房源)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城建计划(环保督察项目回迁安置房源采购)的采购公告


辽宁中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局委托,对棚户区改造城建计划(环保督察项目回迁安置房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32-0018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棚户区改造城建计划(环保督察项目回迁安置房源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标准执行,以采购文件为准。查看15000

1、项目概况:为确保环保督察项目涉及的村民动迁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拟采购回迁安置房源不多于450套,约15000平方米,回迁安置房仅限于在同一个园区内,该项目预算约8200万元,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形式,选取一家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提供房源。 2、报价要求:以沈阳市房产局备案价格为基数,以备案单价为基数费率报价(例98%)。 3、房源区域: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以西)区域内 4、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 5、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签订单价合同(以沈阳市房产局备案价格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根据回迁居民选房的实际情况支付购房款。 7、房源相关指标要求: 7.1要求必须为现房,房源应当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2交房标准:一、公用部分: 1.外墙:涂料 2.地面:地砖以及其他 3.墙面:涂料以及其他 4.天棚:大白乳胶漆 5.智能系统:每户设宽带接口,点位不少于1个;每户设电话接口,点位不少于1个;每户设有线电视接口,点位不少于1个;二、室内部分: 1.门:入户门为国产钢质门 2.窗:塑钢窗 3.地面:细石混凝体地面 4.墙面:大白 5.棚面:大白 6.卫生间:细石混凝土地面、水泥砂浆墙面、钢筋混凝土棚面 7.开关面板:品牌开关面板 8.基本照明:普通安装白炽灯或预留点位。 9.燃气:煤气入户(具备条件时开栓) 10.空调:预留空调插座、孔洞 11.采暖:采用地热采暖 7.2房屋经济技术指标一、规划设计要求: 1.房源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以西)区域内 2.建筑容积率:≤5.0 3.绿化率:≥15% 4.公摊率:不大于35% 二、建筑设计要求 1.层高:不小于2.8米(含) 2.节能要求:外墙保温三、结构设计要求 1.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且满足本地区响应抗震设防标准。四、其他要求 1.小区内需考虑功能配套设施,包括二次供水、消防泵房、供暖换热站等 2.给水、排水以及供暖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 3.小区供电容量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4.给水计量表出户,为普通机械式 5.供暖阀门出户,预留计量表位置 6.煤气到户,煤气表可设在户内(或按强制标准执行) 7.3园区配套标准一、市政公用设施 1.园区道路建设已完成 2.园区环卫设施建设已完成 3.园区自来水管线建设已完成,且与市政管网接驳 4.园区雨水、污水管线建设完成,且与城市排水管网接驳 5.园区电力设施建设完成,且与城市电力接驳 6.园区热力管线建设完成,且与城市热力管网接驳 7.园区燃气设施建设完成,且与城市燃气管网接驳 8.园区电信设施建设完成,且与电信网络接驳 9.园区内有线电视设施建设完成,且与光电系统网络接驳 10.其他必须有的建筑物一构筑物二、公共服务设施 1.园区物业管理服务房屋以及设施建设完成,且具备服务条件 2.园区大门、围墙建设完成 3.园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完成 4.园区休闲健身场所建设完成三、绿地 1.园区内绿化已完成四、其他 1.园区内应当无拆除的建筑物、构造物 2.园区内施工机器、临时工棚、建筑渣土、剩余建材以及构件等全部拆除、清运完成。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
投标费率不得超过100%,每套房单价不得高于沈阳市房产局备案价格。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6.2.房源地点区域: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以西)区域内;6.3.房源应当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时起至 2020年7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将下文所述需携带的材料发至邮箱lnzdzb@126.com并致电********612确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6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局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路与浑河十一街南行200米
项目联 系 人: 刘雨涵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中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26号4层
项目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150*****806
传真: ***-********
邮箱地址: lnzdzb@126.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37033
辽宁中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6-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房 督察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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