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室外电子显示屏招标公告

相关单位室外电子显示屏招标公告

长丰县相关单位室外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2012.4.23
项目编号:ZX2012CG065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为某单位采购室外电子显示屏,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分为1包,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包号产品
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供货时间承诺备 注
1室外电子显示屏1、发光管芯参数 (1)纯红管:波长620-625nm,亮度450-1050mcd,2颗;
(2)纯绿管:波长510-525nm,亮度1440-2350mcd,1颗;
(3)纯蓝管:波长465-475nm,亮度350-510mcd,1颗。
2、显示模组参数 全彩色,单元模组尺寸160mm×160mm,像素间距10mm,像素组成2R1G1B,模组分辨率16点×16点。
3、 屏体技术参数 (1)显示屏面积:6.24米(长)×2.08米(高)= 12.98平方米。 (2)像素组成:每个像素由2红1绿1蓝四个发光管组成,红管选用光磊芯片,绿管蓝管选用士兰芯片。
(3)显示密度:10000像素/㎡。
(4)最佳视距:15M—300M。
(5)显示颜色:6.7M色。 (6)白平衡亮度:≧6000cd/㎡。 (7)可视角度:水平110度,垂直55度。 (8)驱动方式:1/4恒流驱动。
(9)控制方式:与计算机VGA同步(显示器同步),DVI显卡+全彩控制卡+超五类网线传输。
(10)刷新频率:≥400HZ。
(11)扫描频率:400 hz。
(12)换帧速度:>60HZ /s。
(13)输入方式:计算机及其它外设,PAL/NTSC/SECAM, S-Video;VGA;RGB;Composite Video;SDI等。
(14)显示内容:视频,图像,文字,动画,及其它。 (15)软件环境要求:WINDOWS操作平台。
(16)控制距离:5类线 ≦110m。 (17)最大功耗:1200W/㎡。
(18)平均功耗:800W/m2。
(19)平均无故障时间:5,000小时。
(20)连续工作:72小时。
(21)使用寿命:100,000小时。
(22)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度,湿度10%-95%rh。
(23)失控点:<1/10000。
(24)工艺特点:整屏误差小于3mm;相邻单元误差小于1mm。具防潮、防尘、防腐、防静电、防雨水,同时具有过流、短路、过压、欠压保护功能。开关电源具有低温启动功能。
(25)均匀性:像素光强、模块亮度均匀,均匀性好。
(26)箱体防护等级:正面IP65。
(27)
屏体结构:电子屏采用两侧立柱支撑,电子屏底部离地面4.5M,屏体框架用国标镀锌钢材,留有维修通道,屏四周包边用优质铝塑板干挂。显示屏面积:6.24米(长)×2.08米(高)= 12.98平方米(具体尺寸以实际场地测量为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备注:本公告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品牌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电子显示屏等类似货物的生产或销售;
2、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须有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其代理的生产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3C认证;
4、2008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室外电子显示屏项目业绩;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3C认证复印件、合同业绩复印件须在规定时间内随报价函一起提交。
三、诚信保证金
1、诚信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须提交诚信保证金 3000 元整,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现金缴款单等缴纳方式,以现金缴款单方式缴纳的,必须同时提供公司名称、账户及开户行,因没有提供公司账户而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本中心概不负责。提交时间:须于2012年4月26日15:00前,在报价截止前须提交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银行汇票须提交原件),逾期未交其报价无效。银行汇单上应注明参与报价项目名称及编号。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再交纳即可参与报价。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账 号:130*****190********
开 户 行:工行长丰县支行
2、诚信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会员单位诚信保证金退还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在提交由招标人签字盖章的验收合格报告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报价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2、所投产品报价须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3、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地点:水湖镇。
4、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5、报价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网上报价的供应商须是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会员单位,且上传的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会员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张工,****-*******
五、供应商报价须知
1、评标方法: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及报价要求等规定的情况下,按照报价最低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随报价函一起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3C认证复印件、合同业绩复印件、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未按时提交的按废标处理。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和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报价接近预算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备案。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应当查看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能否按时供货,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到期供不了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6、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竞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7、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成,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由采购单位办理转账支付手续,转帐金额应扣除合同金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期限一年)。
六、验收
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由业主、专家、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三人以上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
七、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网上报价接收时间:2012年 4月26日08:00-15:00;
密封报价接收时间:2012年 4月26日14:30-15:00。
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密封报价函递交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室。密封报价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登记后经投标人签字确认方有效。
八、联系方式
单 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
邮 箱:********@qq.com">********@qq.com
邮 编:231100

九、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1、报价函
包号货物
名称要求技术参数所投产品品牌、
型号及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参数
响应
情况数量单价合价供货时间承诺
1品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型号
参数

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应作以下说明:
1、供货地点、方式是否响应;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供应商盖章(单位章):
公司法人(签字或盖章):

2、证明文件
1、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
2、生产商的授权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3、所投产品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4、合同业绩复印件或影印件
5、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或影印件
注: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年检情况部分。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和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投标人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长丰县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长丰县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需方: 供方: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产品单价 总价 (大写)(¥.00)
产品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参数为准):
二、售后服务及质保:乙方按行业和制造标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质保期服务,其它部件保修按保修手册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保期内,如因设备本身故障非不当使用原因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30天,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
三、交(提)货地点 时间 方式
四、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文本详见验收单)。
注:为保护采购人利益,请采购单位严格把好验收关。
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质规格不合要求,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有权停付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⑴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货物质量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 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将供应商纳入不诚信供应商黑名单,并将其上网通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不可抗力等原因除外)
⑵如出现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的生产厂家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某些技术部件生产紧张,造成乙方逾期供货的情况。则应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每延迟一天供货,收取乙方1‰的滞纳金。
七、质量保证金 从货款中抵扣(期限一年)。
八、需方如发现供方所供产品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在履约保证金期限内向长丰县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反馈,在中心查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理。如需方在履约保证金期限内未对供方所供产品的质量提出书面投诉的,中心将于履约保证金期满后全额退还至供方帐户。需方因违章操作或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产品出现异常的,应及时向招投标中心或供货商联系售后服务,属售后延伸服务的,应支付相关成本费用。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2、向授权公司投诉();3、请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授权公司投诉电话: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投诉电话: ****-*******(督查科)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须供需备案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 供方 备案方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备案方(盖章)
需方代表: 供方代表: 备案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电话
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采购单位买卖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长丰县会计核算中心各一份。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邮编:231100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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