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州湾总体规划研究招标公告

大通州湾总体规划研究招标公告

大通州湾总体规划研究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一、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单位:通州湾港口开发建设委员会、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州湾总体规划研究

采购预算:550万元

二、拟采购供应商全称、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罗瀛、137*****511

三、谈判原因及相关说明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推进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明确把通州湾新出海口作为未来发展新引擎,举全市之力推动新出海口建设全面提速。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大通州湾”思维推进开发建设,拟对“大通州湾”区域开展总体规划研究,规划内容包括大通州湾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港口、产业、城市发展战略,区域空间布局及近期行动计划等。

《大通州湾总体规划研究》已列入《2020年南通市区城市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于2020年5月经南通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国内最具权威性的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机构,技术力量强大,视野广,熟知国家宏观发展政策要求,且考虑到对长三角一体化、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等区域背景及南通沿海地区基本情况的熟悉程度,该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

四、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7月7日15:00;

(3)谈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谈判负责人:卫先生,电话:****-********

五、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含业绩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项目方案(项目组成人员、技术路线、进度安排等);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非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报价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均需采用A4张(图纸除外),不应采用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响应文件需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项目需求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大通州湾地区,总面积约为210平方公里,主要为328国道向北侧的南通沿海地区,包括如东洋口港、通州湾示范区、海门东灶港和启东吕四港区域。

规划内容

(1)目标定位

基于长三角一体化和上海大都市圈等区域层面研究,落实南通建设好“北大门”的要求,明确大通州湾地区未来的发展目标。

(2)港口发展研究

以港口群视角出发,从上海大都市圈、长江口地区以及南通港自身条件三个层次,分析未来在上海大都市群的港口群中通州湾的港口定位,指出通州湾港区未来的资源整合、要素配置优化等内容。

(3)产业发展研究

明确未来大通州湾地区的制造业、临港产业等主导产业类型。通过对于产业空间类型需求的分析研究,以及进一步细化产业门类,并将产业在空间上进行合理的布局。

(4)空间功能布局研究

结合港口地区的布局特征研究,划分相应的功能板块。在此基础上,明确空间发展重点,形成合理的规划结构。重点深化城市用地布局、交通组织、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生态架构等内容。

七、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五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2020年6月29日

标签: 总体规划 通州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