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2020年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婴幼儿辅食营养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2020年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婴幼儿辅食营养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甘肃省2020年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婴幼儿辅食营养包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营养、保健食品

采购单位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甘肃省公告时间2020年06月30日10: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7月01日00:00至2020年07月08日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 t t 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得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4日09:00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二电子开标厅
预算金额¥871.3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宝予
项目联系电话177*****099
采购单位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北街1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750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099
附件:
附件1********F3D68D6AA56A4" target="_blank">3. 采购参数.docx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2020年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婴幼儿辅食营养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甘肃省2020年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婴幼儿辅食营养包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省2020年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婴幼儿辅食营养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0zfcg00664

3.隶属品目:营养、保健食品

4.隶属行业:妇幼保健院(所、站)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品目名称本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预算总价(万元)主要技术参数
1营养、保健食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11955620.00239.112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部分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产品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服务要求1.交货期:所有产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首批次供货(具体数量由采购方确定),其余产品按用户要求的数量分批次供货,每批次货物配送时多配送5%,以避免损耗。2.货物质保期:至少为1年,每批货物到货日期距有效日期不少于10个月。3.交货地点:按需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项目县指定地点。4.产品的验收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和项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5.投标人应当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或GB/T22000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或GB/T19001)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提供1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书面声明。7.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分4批次供货,每供货完一批次经货物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当批货物95%货款,扣留5%做为质保金,最后批次经货物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1次性无息支付所有扣留的质保金。8.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包号产品包名称任务数(人)数量(盒)单位规格发放项目县1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556盒12 g/袋×30 袋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环县、镇原县;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临洮县、漳县、渭源县、通渭县、岷县;2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668盒12 g/袋×30 袋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白银市:景泰县、靖远县、会宁县;天水市:清水县、甘谷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张家川县;武威市:古浪县、天祝县;3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892盒12 g/袋×30 袋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陇南市:武都区、文县、宕昌县、西和县、礼县、成县、康县、徽县、两当县;4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44盒12 g/袋×30 袋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县、积石山县;甘南州: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合计********660●一、项目营养包技术要求项目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的要求。1.项目营养包质量规格书(1)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2)包装规格:12g/袋×30袋/盒。(3)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4)保质期:至少12个月。(5)感官要求:淡黄色粉状或微粒状,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特色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和不良气味,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易充调成均匀稀薄糊状。(6)营养成分:营养素标识每日份含量(12 g/袋)含量范围要求蛋白质 (g)-≥ 3钙 (mg)200180-240铁 (mg)7.56.0-9.0锌 (mg)3.02.4-6.0维生素A (μg)250200-360维生素D (μg)54.0-9.0维生素B1 (mg)0.5≥ 0.4维生素B2 (mg)0.5≥ 0.4叶酸 (μg)7560-150维生素B12 (μg)0.5≥ 0.4(7)其他指标要求污染物限量项 目指 标说 明铅 /(mg/kg)≤0.5-总砷 /(mg/kg)≤0.5硝酸盐(以NaNO3计)a /(mg/kg)≤100a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真菌毒素限量项 目指 标说 明黄曲霉毒素M1 a (μg/kg)≤0.5a 黄曲霉毒素M1只限于含乳类的产品。b黄曲霉毒素B1只限于含谷类、坚果和豆类的产品。黄曲霉毒素B1 b (μg/kg)≤0.5微生物限量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说 明ncmM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执行。菌落总数********000大肠菌群*******沙门氏菌500/25g—脲酶活性项 目指 标说 明脲酶活性定性阴 性-2.项目营养包配料要求(1)食物基质:应选用非转基因的食品原料。每袋营养包中应含I类速溶豆粉至少8.4克,其质量需符合《速溶豆粉和豆奶粉》(GB/T 18738-2006)标准中的I类速溶豆粉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I类速溶豆粉应作为营养包中大豆蛋白的全部来源。(2)维生素和矿物质: 营养素营养强化剂维生素A 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维生素D 维生素D3的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维生素B1硝酸硫胺素或盐酸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12氰钴胺素叶酸 叶酸钙 碳酸钙*铁 2.5 mg 来自乙二胺四乙酸铁钠;5 mg 为富马酸亚铁或焦磷酸铁锌 氧化锌*注:*可选择其他钙和锌的化合物,来源应符合GB 14880附录C要求。3.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1)包装材料要求1)内包装材质:采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材质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8118-2011)的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铝层厚度不低于7微米。 2)纸盒:采用至少300 g/m2规格的白卡纸制作,用于包装30袋营养包,白卡纸质量应当符合《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卡纸》(GB/T 10335.3-2004)的要求。(2)标识内容要求。1)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标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产品名称: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配料表:企业根据营养包实际配料并按GB 7718-2011和GB 13432-2013列出。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规格:360 g(12 g×30 袋)。产品标准号:GB 22570。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袋,拌入婴幼儿辅食中或直接以温开水调成糊状食用。(附使用示意图)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条件:置于室内阴凉干燥处保存。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婴幼儿辅助食品;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当注意用量。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营养成分表: 营养素每日份(12 g/份)能量(kJ)蛋白质(g)脂肪(g)碳水化合物(g)钠(mg)钙(mg)200 铁(mg)7.5 锌(mg)3.0 维生素A(μg)250 维生素D(μg)5 维生素B1(mg)0.5 维生素B2(mg)0.5 叶酸(μg)75 维生素B12(μg)0.5 2)项目专用包装应当以项目名称为主,生产企业标识为辅;3)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说明营养包用法。(3)小袋标识:产品名称,并醒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字样。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4)外盒标识:在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类别、配料、营养成分表及含量声称、适用人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注意事项、图表性标识食用方法和使用量、净含量、厂商地址、电话等。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5)外箱标识: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净含量(盒/箱×袋/盒,重量g)、生产日期和/或批号、厂商地址、电话。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二、企业生产和服务要求●1.生产要求(1)建立并运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预防性计划。(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技术要求的检测能力,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3)提供项目产品检测报告的要求。按以下要求,在项目实施后,需提供项目营养包的检验报告至省、市、县项目办或妇幼保健院。1)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每批次检验报告项目必须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或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2)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1次,第1次提供报告时间为开始履约供应项目营养包的前3个月内,按项目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营养包进行全项检验,并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4)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2.服务要求基于项目的公益性,供应商需按如下要求提供服务。●(1)产品的配送。中标企业应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地点。为保障营养包安全有效,营养包生产后应在3个月内配送。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要求保障产品运输及过程中的安全,由供应商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的乡(镇)和村级的营养包发放点;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每个项目县详细的配送计划,包括发放乡镇、村级发放点的确定、发放对象数量、组织实施计划、跟踪随访计划等,要有根据协商确定具体的时间节点。●(2)产品配送过程的质量保障。对于缺乏必要保藏条件的乡村发放点,供应商首次配送产品时提供符合储存食品要求、防潮防鼠防漏的产品保藏设备如塑料储存箱,每个容器储存量至少为20人×2月用量营养包,共870个,其中第一包储存容器数量为210个,第二包储存器数量为210个,第三包储存器数量为210个,第四包储存器数量为240个。●(3)营养包使用说明的宣传资料。供应商应当协助提供产品使用说明等宣传资料。具体为:1)《村级人员手册》,发放对象为村级卫生工作人员;共8700本(封面铜板纸,覆亮膜,14-20页,32K纸张大小,正反两面)。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2400本。2)《宣传海报》,发放对象为省、县、乡、村项目有关机构,26100份(成品规格:800×600mm ,250克铜板,单面4色彩印,覆亮膜)。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7200本。3)《营养包使用手册》,发放对象为食用营养包的婴幼儿家长。共36305本(32k纸张大小,128克铜板,正反两面彩印)。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9963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9639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8991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7712本。4)《食物交换份图谱》,发放对象为省、市、县项目有关机构,8700本。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2400本。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上述产品样本各一套(样本符合国家宣传的基本要求),合同签订后,须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及分配数量后,与营养包一起同步发放至各项目点。(6)人员培训与项目评估。1)市级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中标企业协助市级开展卫生、妇联等相关人员进行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与业务培训,培训150人/市,培训标准不低于280元/人*天;中标企业协助县级开展卫生、妇联等相关人员进行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与业务培训,培训200人/市,培训标准不低于180元/人*天;2)项目质量控制与评估:以县区为单位,中标企业协助各项目县每年组织一次县级质量控制与评估工作,对所有项目县儿童贫血与营养状况进行调查,评估营养包补充效果。评估费包括差旅费、劳务补贴、评估材料、调查资料、评估结果分析与撰写等费用,每县10000元。投标人须按照省级项目办的培训要求协助开展培训与评估工作,同时承担全部费用。3)能够提供电子分发系统的儿童跟踪与随访服务,提供营养包发放明细;每季度向省项目管理单位提供发放明细报表及随访报表。●(7)中标企业在供货过程中,营养包出现包装破损、标签不清、污损等问题,应当无条件退货。在保质期内,营养包出现感官等质量问题,经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确认,接收方有权要求退货,原则上终止供货合同。若判定为不安全食品,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置,予以召回。如因营养包质量问题出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终止合同,并对营养包予以召回,因产品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中标企业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解答营养包食用中遇到的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家长热线咨询电话。●(9)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养包质量承诺书。(10)送样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营养包封样样品(完整包装)2份,封样签上应有企业质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每份2盒(12g/袋×30袋),投标时还需提供包装纸箱样品1个。2)所提交的营养包样品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密封标准进行密封后递交,否则样品将被拒绝。3)若投标人同时投标2包及以上包数,投标人可以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中任意一包的完整样品。4)送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备注(1)加注“●”者为实质性条款,若其中一条不满足作废标处理;(2)如加注“●”条款要求中标后在供货时提供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中作如下书面承诺:我方承诺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中用●标注的)相关资料及其它,逾期未提供的,按中止合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营养、保健食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11566820.00231.336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部分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产品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服务要求1.交货期:所有产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首批次供货(具体数量由采购方确定),其余产品按用户要求的数量分批次供货,每批次货物配送时多配送5%,以避免损耗。2.货物质保期:至少为1年,每批货物到货日期距有效日期不少于10个月。3.交货地点:按需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项目县指定地点。4.产品的验收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和项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5.投标人应当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或GB/T22000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或GB/T19001)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提供1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书面声明。7.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分4批次供货,每供货完一批次经货物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当批货物95%货款,扣留5%做为质保金,最后批次经货物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1次性无息支付所有扣留的质保金。8.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包号产品包名称任务数(人)数量(盒)单位规格发放项目县1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556盒12 g/袋×30 袋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环县、镇原县;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临洮县、漳县、渭源县、通渭县、岷县;2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668盒12 g/袋×30 袋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白银市:景泰县、靖远县、会宁县;天水市:清水县、甘谷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张家川县;武威市:古浪县、天祝县;3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892盒12 g/袋×30 袋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陇南市:武都区、文县、宕昌县、西和县、礼县、成县、康县、徽县、两当县;4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44盒12 g/袋×30 袋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县、积石山县;甘南州: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合计********660●一、项目营养包技术要求项目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的要求。1.项目营养包质量规格书(1)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2)包装规格:12g/袋×30袋/盒。(3)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4)保质期:至少12个月。(5)感官要求:淡黄色粉状或微粒状,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特色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和不良气味,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易充调成均匀稀薄糊状。(6)营养成分:营养素标识每日份含量(12 g/袋)含量范围要求蛋白质 (g)-≥ 3钙 (mg)200180-240铁 (mg)7.56.0-9.0锌 (mg)3.02.4-6.0维生素A (μg)250200-360维生素D (μg)54.0-9.0维生素B1 (mg)0.5≥ 0.4维生素B2 (mg)0.5≥ 0.4叶酸 (μg)7560-150维生素B12 (μg)0.5≥ 0.4(7)其他指标要求污染物限量项 目指 标说 明铅 /(mg/kg)≤0.5-总砷 /(mg/kg)≤0.5硝酸盐(以NaNO3计)a /(mg/kg)≤100a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真菌毒素限量项 目指 标说 明黄曲霉毒素M1 a (μg/kg)≤0.5a 黄曲霉毒素M1只限于含乳类的产品。b黄曲霉毒素B1只限于含谷类、坚果和豆类的产品。黄曲霉毒素B1 b (μg/kg)≤0.5微生物限量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说 明ncmM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执行。菌落总数********000大肠菌群*******沙门氏菌500/25g—脲酶活性项 目指 标说 明脲酶活性定性阴 性-2.项目营养包配料要求(1)食物基质:应选用非转基因的食品原料。每袋营养包中应含I类速溶豆粉至少8.4克,其质量需符合《速溶豆粉和豆奶粉》(GB/T 18738-2006)标准中的I类速溶豆粉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I类速溶豆粉应作为营养包中大豆蛋白的全部来源。(2)维生素和矿物质: 营养素营养强化剂维生素A 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维生素D 维生素D3的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维生素B1硝酸硫胺素或盐酸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12氰钴胺素叶酸 叶酸钙 碳酸钙*铁 2.5 mg 来自乙二胺四乙酸铁钠;5 mg 为富马酸亚铁或焦磷酸铁锌 氧化锌*注:*可选择其他钙和锌的化合物,来源应符合GB 14880附录C要求。3.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1)包装材料要求1)内包装材质:采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材质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8118-2011)的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铝层厚度不低于7微米。 2)纸盒:采用至少300 g/m2规格的白卡纸制作,用于包装30袋营养包,白卡纸质量应当符合《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卡纸》(GB/T 10335.3-2004)的要求。(2)标识内容要求。1)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标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产品名称: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配料表:企业根据营养包实际配料并按GB 7718-2011和GB 13432-2013列出。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规格:360 g(12 g×30 袋)。产品标准号:GB 22570。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袋,拌入婴幼儿辅食中或直接以温开水调成糊状食用。(附使用示意图)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条件:置于室内阴凉干燥处保存。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婴幼儿辅助食品;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当注意用量。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营养成分表: 营养素每日份(12 g/份)能量(kJ)蛋白质(g)脂肪(g)碳水化合物(g)钠(mg)钙(mg)200 铁(mg)7.5 锌(mg)3.0 维生素A(μg)250 维生素D(μg)5 维生素B1(mg)0.5 维生素B2(mg)0.5 叶酸(μg)75 维生素B12(μg)0.5 2)项目专用包装应当以项目名称为主,生产企业标识为辅;3)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说明营养包用法。(3)小袋标识:产品名称,并醒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字样。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4)外盒标识:在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类别、配料、营养成分表及含量声称、适用人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注意事项、图表性标识食用方法和使用量、净含量、厂商地址、电话等。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5)外箱标识: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净含量(盒/箱×袋/盒,重量g)、生产日期和/或批号、厂商地址、电话。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二、企业生产和服务要求●1.生产要求(1)建立并运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预防性计划。(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技术要求的检测能力,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3)提供项目产品检测报告的要求。按以下要求,在项目实施后,需提供项目营养包的检验报告至省、市、县项目办或妇幼保健院。1)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每批次检验报告项目必须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或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2)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1次,第1次提供报告时间为开始履约供应项目营养包的前3个月内,按项目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营养包进行全项检验,并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4)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2.服务要求基于项目的公益性,供应商需按如下要求提供服务。●(1)产品的配送。中标企业应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地点。为保障营养包安全有效,营养包生产后应在3个月内配送。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要求保障产品运输及过程中的安全,由供应商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的乡(镇)和村级的营养包发放点;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每个项目县详细的配送计划,包括发放乡镇、村级发放点的确定、发放对象数量、组织实施计划、跟踪随访计划等,要有根据协商确定具体的时间节点。●(2)产品配送过程的质量保障。对于缺乏必要保藏条件的乡村发放点,供应商首次配送产品时提供符合储存食品要求、防潮防鼠防漏的产品保藏设备如塑料储存箱,每个容器储存量至少为20人×2月用量营养包,共870个,其中第一包储存容器数量为210个,第二包储存器数量为210个,第三包储存器数量为210个,第四包储存器数量为240个。●(3)营养包使用说明的宣传资料。供应商应当协助提供产品使用说明等宣传资料。具体为:1)《村级人员手册》,发放对象为村级卫生工作人员;共8700本(封面铜板纸,覆亮膜,14-20页,32K纸张大小,正反两面)。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2400本。2)《宣传海报》,发放对象为省、县、乡、村项目有关机构,26100份(成品规格:800×600mm ,250克铜板,单面4色彩印,覆亮膜)。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7200本。3)《营养包使用手册》,发放对象为食用营养包的婴幼儿家长。共36305本(32k纸张大小,128克铜板,正反两面彩印)。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9963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9639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8991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7712本。4)《食物交换份图谱》,发放对象为省、市、县项目有关机构,8700本。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2400本。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上述产品样本各一套(样本符合国家宣传的基本要求),合同签订后,须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及分配数量后,与营养包一起同步发放至各项目点。(6)人员培训与项目评估。1)市级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中标企业协助市级开展卫生、妇联等相关人员进行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与业务培训,培训150人/市,培训标准不低于280元/人*天;中标企业协助县级开展卫生、妇联等相关人员进行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与业务培训,培训200人/市,培训标准不低于180元/人*天;2)项目质量控制与评估:以县区为单位,中标企业协助各项目县每年组织一次县级质量控制与评估工作,对所有项目县儿童贫血与营养状况进行调查,评估营养包补充效果。评估费包括差旅费、劳务补贴、评估材料、调查资料、评估结果分析与撰写等费用,每县10000元。投标人须按照省级项目办的培训要求协助开展培训与评估工作,同时承担全部费用。3)能够提供电子分发系统的儿童跟踪与随访服务,提供营养包发放明细;每季度向省项目管理单位提供发放明细报表及随访报表。●(7)中标企业在供货过程中,营养包出现包装破损、标签不清、污损等问题,应当无条件退货。在保质期内,营养包出现感官等质量问题,经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确认,接收方有权要求退货,原则上终止供货合同。若判定为不安全食品,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置,予以召回。如因营养包质量问题出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终止合同,并对营养包予以召回,因产品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中标企业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解答营养包食用中遇到的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家长热线咨询电话。●(9)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养包质量承诺书。(10)送样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营养包封样样品(完整包装)2份,封样签上应有企业质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每份2盒(12g/袋×30袋),投标时还需提供包装纸箱样品1个。2)所提交的营养包样品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密封标准进行密封后递交,否则样品将被拒绝。3)若投标人同时投标2包及以上包数,投标人可以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中任意一包的完整样品。4)送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备注(1)加注“●”者为实质性条款,若其中一条不满足作废标处理;(2)如加注“●”条款要求中标后在供货时提供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中作如下书面承诺:我方承诺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中用●标注的)相关资料及其它,逾期未提供的,按中止合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营养、保健食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10789220.00215.784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部分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产品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服务要求1.交货期:所有产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首批次供货(具体数量由采购方确定),其余产品按用户要求的数量分批次供货,每批次货物配送时多配送5%,以避免损耗。2.货物质保期:至少为1年,每批货物到货日期距有效日期不少于10个月。3.交货地点:按需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项目县指定地点。4.产品的验收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和项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5.投标人应当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或GB/T22000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或GB/T19001)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提供1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书面声明。7.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分4批次供货,每供货完一批次经货物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当批货物95%货款,扣留5%做为质保金,最后批次经货物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1次性无息支付所有扣留的质保金。8.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包号产品包名称任务数(人)数量(盒)单位规格发放项目县1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556盒12 g/袋×30 袋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环县、镇原县;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临洮县、漳县、渭源县、通渭县、岷县;2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668盒12 g/袋×30 袋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白银市:景泰县、靖远县、会宁县;天水市:清水县、甘谷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张家川县;武威市:古浪县、天祝县;3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892盒12 g/袋×30 袋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陇南市:武都区、文县、宕昌县、西和县、礼县、成县、康县、徽县、两当县;4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44盒12 g/袋×30 袋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县、积石山县;甘南州: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合计********660●一、项目营养包技术要求项目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的要求。1.项目营养包质量规格书(1)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2)包装规格:12g/袋×30袋/盒。(3)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4)保质期:至少12个月。(5)感官要求:淡黄色粉状或微粒状,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特色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和不良气味,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易充调成均匀稀薄糊状。(6)营养成分:营养素标识每日份含量(12 g/袋)含量范围要求蛋白质 (g)-≥ 3钙 (mg)200180-240铁 (mg)7.56.0-9.0锌 (mg)3.02.4-6.0维生素A (μg)250200-360维生素D (μg)54.0-9.0维生素B1 (mg)0.5≥ 0.4维生素B2 (mg)0.5≥ 0.4叶酸 (μg)7560-150维生素B12 (μg)0.5≥ 0.4(7)其他指标要求污染物限量项 目指 标说 明铅 /(mg/kg)≤0.5-总砷 /(mg/kg)≤0.5硝酸盐(以NaNO3计)a /(mg/kg)≤100a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真菌毒素限量项 目指 标说 明黄曲霉毒素M1 a (μg/kg)≤0.5a 黄曲霉毒素M1只限于含乳类的产品。b黄曲霉毒素B1只限于含谷类、坚果和豆类的产品。黄曲霉毒素B1 b (μg/kg)≤0.5微生物限量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说 明ncmM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执行。菌落总数********000大肠菌群*******沙门氏菌500/25g—脲酶活性项 目指 标说 明脲酶活性定性阴 性-2.项目营养包配料要求(1)食物基质:应选用非转基因的食品原料。每袋营养包中应含I类速溶豆粉至少8.4克,其质量需符合《速溶豆粉和豆奶粉》(GB/T 18738-2006)标准中的I类速溶豆粉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I类速溶豆粉应作为营养包中大豆蛋白的全部来源。(2)维生素和矿物质: 营养素营养强化剂维生素A 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维生素D 维生素D3的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维生素B1硝酸硫胺素或盐酸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12氰钴胺素叶酸 叶酸钙 碳酸钙*铁 2.5 mg 来自乙二胺四乙酸铁钠;5 mg 为富马酸亚铁或焦磷酸铁锌 氧化锌*注:*可选择其他钙和锌的化合物,来源应符合GB 14880附录C要求。3.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1)包装材料要求1)内包装材质:采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材质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8118-2011)的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铝层厚度不低于7微米。 2)纸盒:采用至少300 g/m2规格的白卡纸制作,用于包装30袋营养包,白卡纸质量应当符合《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卡纸》(GB/T 10335.3-2004)的要求。(2)标识内容要求。1)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标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产品名称: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配料表:企业根据营养包实际配料并按GB 7718-2011和GB 13432-2013列出。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规格:360 g(12 g×30 袋)。产品标准号:GB 22570。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袋,拌入婴幼儿辅食中或直接以温开水调成糊状食用。(附使用示意图)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条件:置于室内阴凉干燥处保存。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婴幼儿辅助食品;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当注意用量。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营养成分表: 营养素每日份(12 g/份)能量(kJ)蛋白质(g)脂肪(g)碳水化合物(g)钠(mg)钙(mg)200 铁(mg)7.5 锌(mg)3.0 维生素A(μg)250 维生素D(μg)5 维生素B1(mg)0.5 维生素B2(mg)0.5 叶酸(μg)75 维生素B12(μg)0.5 2)项目专用包装应当以项目名称为主,生产企业标识为辅;3)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说明营养包用法。(3)小袋标识:产品名称,并醒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字样。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4)外盒标识:在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类别、配料、营养成分表及含量声称、适用人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注意事项、图表性标识食用方法和使用量、净含量、厂商地址、电话等。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5)外箱标识: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净含量(盒/箱×袋/盒,重量g)、生产日期和/或批号、厂商地址、电话。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二、企业生产和服务要求●1.生产要求(1)建立并运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预防性计划。(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技术要求的检测能力,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3)提供项目产品检测报告的要求。按以下要求,在项目实施后,需提供项目营养包的检验报告至省、市、县项目办或妇幼保健院。1)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每批次检验报告项目必须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或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2)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1次,第1次提供报告时间为开始履约供应项目营养包的前3个月内,按项目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营养包进行全项检验,并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4)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2.服务要求基于项目的公益性,供应商需按如下要求提供服务。●(1)产品的配送。中标企业应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地点。为保障营养包安全有效,营养包生产后应在3个月内配送。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要求保障产品运输及过程中的安全,由供应商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的乡(镇)和村级的营养包发放点;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每个项目县详细的配送计划,包括发放乡镇、村级发放点的确定、发放对象数量、组织实施计划、跟踪随访计划等,要有根据协商确定具体的时间节点。●(2)产品配送过程的质量保障。对于缺乏必要保藏条件的乡村发放点,供应商首次配送产品时提供符合储存食品要求、防潮防鼠防漏的产品保藏设备如塑料储存箱,每个容器储存量至少为20人×2月用量营养包,共870个,其中第一包储存容器数量为210个,第二包储存器数量为210个,第三包储存器数量为210个,第四包储存器数量为240个。●(3)营养包使用说明的宣传资料。供应商应当协助提供产品使用说明等宣传资料。具体为:1)《村级人员手册》,发放对象为村级卫生工作人员;共8700本(封面铜板纸,覆亮膜,14-20页,32K纸张大小,正反两面)。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2400本。2)《宣传海报》,发放对象为省、县、乡、村项目有关机构,26100份(成品规格:800×600mm ,250克铜板,单面4色彩印,覆亮膜)。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7200本。3)《营养包使用手册》,发放对象为食用营养包的婴幼儿家长。共36305本(32k纸张大小,128克铜板,正反两面彩印)。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9963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9639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8991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7712本。4)《食物交换份图谱》,发放对象为省、市、县项目有关机构,8700本。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2400本。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上述产品样本各一套(样本符合国家宣传的基本要求),合同签订后,须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及分配数量后,与营养包一起同步发放至各项目点。(6)人员培训与项目评估。1)市级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中标企业协助市级开展卫生、妇联等相关人员进行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与业务培训,培训150人/市,培训标准不低于280元/人*天;中标企业协助县级开展卫生、妇联等相关人员进行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与业务培训,培训200人/市,培训标准不低于180元/人*天;2)项目质量控制与评估:以县区为单位,中标企业协助各项目县每年组织一次县级质量控制与评估工作,对所有项目县儿童贫血与营养状况进行调查,评估营养包补充效果。评估费包括差旅费、劳务补贴、评估材料、调查资料、评估结果分析与撰写等费用,每县10000元。投标人须按照省级项目办的培训要求协助开展培训与评估工作,同时承担全部费用。3)能够提供电子分发系统的儿童跟踪与随访服务,提供营养包发放明细;每季度向省项目管理单位提供发放明细报表及随访报表。●(7)中标企业在供货过程中,营养包出现包装破损、标签不清、污损等问题,应当无条件退货。在保质期内,营养包出现感官等质量问题,经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确认,接收方有权要求退货,原则上终止供货合同。若判定为不安全食品,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置,予以召回。如因营养包质量问题出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终止合同,并对营养包予以召回,因产品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中标企业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解答营养包食用中遇到的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家长热线咨询电话。●(9)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养包质量承诺书。(10)送样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营养包封样样品(完整包装)2份,封样签上应有企业质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每份2盒(12g/袋×30袋),投标时还需提供包装纸箱样品1个。2)所提交的营养包样品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密封标准进行密封后递交,否则样品将被拒绝。3)若投标人同时投标2包及以上包数,投标人可以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中任意一包的完整样品。4)送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备注(1)加注“●”者为实质性条款,若其中一条不满足作废标处理;(2)如加注“●”条款要求中标后在供货时提供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中作如下书面承诺:我方承诺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中用●标注的)相关资料及其它,逾期未提供的,按中止合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营养、保健食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9254420.00185.088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部分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产品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服务要求1.交货期:所有产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首批次供货(具体数量由采购方确定),其余产品按用户要求的数量分批次供货,每批次货物配送时多配送5%,以避免损耗。2.货物质保期:至少为1年,每批货物到货日期距有效日期不少于10个月。3.交货地点:按需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项目县指定地点。4.产品的验收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和项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5.投标人应当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或GB/T22000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或GB/T19001)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提供1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书面声明。7.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分4批次供货,每供货完一批次经货物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当批货物95%货款,扣留5%做为质保金,最后批次经货物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1次性无息支付所有扣留的质保金。8.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包号产品包名称任务数(人)数量(盒)单位规格发放项目县1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556盒12 g/袋×30 袋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环县、镇原县;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临洮县、漳县、渭源县、通渭县、岷县;2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668盒12 g/袋×30 袋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白银市:景泰县、靖远县、会宁县;天水市:清水县、甘谷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张家川县;武威市:古浪县、天祝县;3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892盒12 g/袋×30 袋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陇南市:武都区、文县、宕昌县、西和县、礼县、成县、康县、徽县、两当县;4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及配套服务包********44盒12 g/袋×30 袋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县、积石山县;甘南州: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合计********660●一、项目营养包技术要求项目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的要求。1.项目营养包质量规格书(1)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2)包装规格:12g/袋×30袋/盒。(3)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4)保质期:至少12个月。(5)感官要求:淡黄色粉状或微粒状,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特色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和不良气味,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易充调成均匀稀薄糊状。(6)营养成分:营养素标识每日份含量(12 g/袋)含量范围要求蛋白质 (g)-≥ 3钙 (mg)200180-240铁 (mg)7.56.0-9.0锌 (mg)3.02.4-6.0维生素A (μg)250200-360维生素D (μg)54.0-9.0维生素B1 (mg)0.5≥ 0.4维生素B2 (mg)0.5≥ 0.4叶酸 (μg)7560-150维生素B12 (μg)0.5≥ 0.4(7)其他指标要求污染物限量项 目指 标说 明铅 /(mg/kg)≤0.5-总砷 /(mg/kg)≤0.5硝酸盐(以NaNO3计)a /(mg/kg)≤100a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真菌毒素限量项 目指 标说 明黄曲霉毒素M1 a (μg/kg)≤0.5a 黄曲霉毒素M1只限于含乳类的产品。b黄曲霉毒素B1只限于含谷类、坚果和豆类的产品。黄曲霉毒素B1 b (μg/kg)≤0.5微生物限量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说 明ncmM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执行。菌落总数********000大肠菌群*******沙门氏菌500/25g—脲酶活性项 目指 标说 明脲酶活性定性阴 性-2.项目营养包配料要求(1)食物基质:应选用非转基因的食品原料。每袋营养包中应含I类速溶豆粉至少8.4克,其质量需符合《速溶豆粉和豆奶粉》(GB/T 18738-2006)标准中的I类速溶豆粉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I类速溶豆粉应作为营养包中大豆蛋白的全部来源。(2)维生素和矿物质: 营养素营养强化剂维生素A 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维生素D 维生素D3的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维生素B1硝酸硫胺素或盐酸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12氰钴胺素叶酸 叶酸钙 碳酸钙*铁 2.5 mg 来自乙二胺四乙酸铁钠;5 mg 为富马酸亚铁或焦磷酸铁锌 氧化锌*注:*可选择其他钙和锌的化合物,来源应符合GB 14880附录C要求。3.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1)包装材料要求1)内包装材质:采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材质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8118-2011)的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铝层厚度不低于7微米。 2)纸盒:采用至少300 g/m2规格的白卡纸制作,用于包装30袋营养包,白卡纸质量应当符合《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卡纸》(GB/T 10335.3-2004)的要求。(2)标识内容要求。1)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标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产品名称: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配料表:企业根据营养包实际配料并按GB 7718-2011和GB 13432-2013列出。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规格:360 g(12 g×30 袋)。产品标准号:GB 22570。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袋,拌入婴幼儿辅食中或直接以温开水调成糊状食用。(附使用示意图)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条件:置于室内阴凉干燥处保存。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婴幼儿辅助食品;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当注意用量。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营养成分表: 营养素每日份(12 g/份)能量(kJ)蛋白质(g)脂肪(g)碳水化合物(g)钠(mg)钙(mg)200 铁(mg)7.5 锌(mg)3.0 维生素A(μg)250 维生素D(μg)5 维生素B1(mg)0.5 维生素B2(mg)0.5 叶酸(μg)75 维生素B12(μg)0.5 2)项目专用包装应当以项目名称为主,生产企业标识为辅;3)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说明营养包用法。(3)小袋标识:产品名称,并醒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字样。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4)外盒标识:在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类别、配料、营养成分表及含量声称、适用人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注意事项、图表性标识食用方法和使用量、净含量、厂商地址、电话等。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5)外箱标识: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净含量(盒/箱×袋/盒,重量g)、生产日期和/或批号、厂商地址、电话。发放于甘南州、天祝县等地区的营养包提供藏汉双语。二、企业生产和服务要求●1.生产要求(1)建立并运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预防性计划。(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技术要求的检测能力,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3)提供项目产品检测报告的要求。按以下要求,在项目实施后,需提供项目营养包的检验报告至省、市、县项目办或妇幼保健院。1)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每批次检验报告项目必须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或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2)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1次,第1次提供报告时间为开始履约供应项目营养包的前3个月内,按项目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营养包进行全项检验,并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4)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2.服务要求基于项目的公益性,供应商需按如下要求提供服务。●(1)产品的配送。中标企业应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地点。为保障营养包安全有效,营养包生产后应在3个月内配送。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要求保障产品运输及过程中的安全,由供应商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的乡(镇)和村级的营养包发放点;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每个项目县详细的配送计划,包括发放乡镇、村级发放点的确定、发放对象数量、组织实施计划、跟踪随访计划等,要有根据协商确定具体的时间节点。●(2)产品配送过程的质量保障。对于缺乏必要保藏条件的乡村发放点,供应商首次配送产品时提供符合储存食品要求、防潮防鼠防漏的产品保藏设备如塑料储存箱,每个容器储存量至少为20人×2月用量营养包,共870个,其中第一包储存容器数量为210个,第二包储存器数量为210个,第三包储存器数量为210个,第四包储存器数量为240个。●(3)营养包使用说明的宣传资料。供应商应当协助提供产品使用说明等宣传资料。具体为:1)《村级人员手册》,发放对象为村级卫生工作人员;共8700本(封面铜板纸,覆亮膜,14-20页,32K纸张大小,正反两面)。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2400本。2)《宣传海报》,发放对象为省、县、乡、村项目有关机构,26100份(成品规格:800×600mm ,250克铜板,单面4色彩印,覆亮膜)。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63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7200本。3)《营养包使用手册》,发放对象为食用营养包的婴幼儿家长。共36305本(32k纸张大小,128克铜板,正反两面彩印)。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9963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9639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8991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7712本。4)《食物交换份图谱》,发放对象为省、市、县项目有关机构,8700本。第一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二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三包中标厂家印刷2100本,第四包中标厂家印刷2400本。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上述产品样本各一套(样本符合国家宣传的基本要求),合同签订后,须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及分配数量后,与营养包一起同步发放至各项目点。(6)人员培训与项目评估。1)市级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中标企业协助市级开展卫生、妇联等相关人员进行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与业务培训,培训150人/市,培训标准不低于280元/人*天;中标企业协助县级开展卫生、妇联等相关人员进行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与业务培训,培训200人/市,培训标准不低于180元/人*天;2)项目质量控制与评估:以县区为单位,中标企业协助各项目县每年组织一次县级质量控制与评估工作,对所有项目县儿童贫血与营养状况进行调查,评估营养包补充效果。评估费包括差旅费、劳务补贴、评估材料、调查资料、评估结果分析与撰写等费用,每县10000元。投标人须按照省级项目办的培训要求协助开展培训与评估工作,同时承担全部费用。3)能够提供电子分发系统的儿童跟踪与随访服务,提供营养包发放明细;每季度向省项目管理单位提供发放明细报表及随访报表。●(7)中标企业在供货过程中,营养包出现包装破损、标签不清、污损等问题,应当无条件退货。在保质期内,营养包出现感官等质量问题,经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确认,接收方有权要求退货,原则上终止供货合同。若判定为不安全食品,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置,予以召回。如因营养包质量问题出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终止合同,并对营养包予以召回,因产品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中标企业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解答营养包食用中遇到的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家长热线咨询电话。●(9)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养包质量承诺书。(10)送样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营养包封样样品(完整包装)2份,封样签上应有企业质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每份2盒(12g/袋×30袋),投标时还需提供包装纸箱样品1个。2)所提交的营养包样品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密封标准进行密封后递交,否则样品将被拒绝。3)若投标人同时投标2包及以上包数,投标人可以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中任意一包的完整样品。4)送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备注(1)加注“●”者为实质性条款,若其中一条不满足作废标处理;(2)如加注“●”条款要求中标后在供货时提供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中作如下书面承诺:我方承诺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中用●标注的)相关资料及其它,逾期未提供的,按中止合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项目总预算871.3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7-01至2020-07-08 00:00:0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 t t 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得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每日00:00-23:59,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 t t p://ggzyjy.gansu.gov.cn/)。

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24 09:00:00

2.开标时间:2020-07-24 09:00:00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二电子开标厅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宝予

2.联系方式:177*****09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北街14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奎奎151*****75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宝予177*****099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养 辅食 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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