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医疗机构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桦甸市医疗机构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桦甸市医疗机构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DZB-C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市医疗机构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桦甸市夹皮沟镇卫生院、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中心卫生院、桦甸市横道河子乡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4本项目具体技术指标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条款
2.5预算金额:485000元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具有依法生产或经营标的物的合法资格。
3.3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3.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请申请人于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7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双休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格证书到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昌邑区铁西路吉林远大工程咨询办公楼203室)购买磋商文件。
4.2招标文件300 元/本,售后不退。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7月13日9时30分。
地点:吉林市昌邑区铁西路吉林远大工程咨询办公楼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桦甸市夹皮沟镇卫生院、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中心卫生院、桦甸市横道河子乡卫生院
联系电话:137*****100、159*****788、139*****483
联系人:王跃志、祝文杰、张希量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铁西路吉林远大工程咨询办公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树山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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