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中化碳三化工项目场内准备工程施工一标段的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中化碳三化工项目场内准备工程施工一标段的公告
中化碳三化工项目场内准备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化碳三化工项目场内准备工程施工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对该项目中化碳三化工项目场内准备工程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2项目名称: 中化碳三化工项目场内准备工程施工一标段
2.3标段名称:中化碳三化工项目场内准备工程施工一标段
2.4标段编号:320710-ZHJY-********-1
2.5 工程地点: 徐圩新区
2.6招标控制价:********.23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挖土方约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开工令为准);
2.9招标范围:中化碳三化工项目场内(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东区域)临时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施工,具体做法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企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连续的2019年12月—2020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4日至2020年07月01 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网址右侧【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0年06月24日08时30分至2020年07月01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00;张工185*****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交纳费用(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17 | 周梦雪152*****303 |
电话 | 客服电话:********10 |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07月15日15时00分。
5.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具体开标室请至二楼查询)。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时应提供的原件资料:
6.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3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注:资格审查所需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70 | |
1.1 | 投标总价 | 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0.3 分;每负偏离 1%扣减 0.1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70 |
2 | 施工组织设计 | 21 | |
2.1 | 总体概述 | 对总体情况了解是否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是否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0-1分)。 | 1 |
2.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是否合理,符合实际。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0-2分)。 | 2 |
2.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对施工计划表述是否清晰,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完善。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0-2分)。 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基础上,如具备提前完工能力的,每提前2天得1分,最多得2分。 | 4 |
2.4 | 安全、环保措施 | 施工运输过程中环境保护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0-3分)。 | 3 |
2.5 | 应急处理措施 | 是否有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0-2分)。 | 2 |
2.6 | 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 项目经理陈述最高得4分,评分标准如下: 2-4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1-2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1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经理答辩最高得5分,评分标准如下: 3-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1-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 9 |
3 | 商务部分 | 9 | |
3.1 | 机械设备投入 | (1)新型环保车辆(2分) ①具备投入60~9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得1分; ②具备投入91~11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得1.5分; ③具备投入111台及以上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得2分。 注:须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2)防尘环保设备(1.5分) ①具备投入洒水车(容量8T及以上)、雾炮车(容量8T及以上)等,每提供一台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以提供的设备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②投入自有(或租赁)的清扫车达到2台及以上的 ,得0.5分; 注:以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3.5 |
3.2 | 机械设备保障 | 本项最高得1.5分 ①具备投入60~9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且车辆有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的,得0.5分; ②具备投入91~11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且车辆有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的,得1分; ③具备投入111台及以上自有或租赁车辆且车辆有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的,得1.5分。 注:以提供的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购买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为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1.5 |
3.3 | 驾驶人员投入 | 拟投入与上述投入的车辆对应数量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或第三方公司人员,并有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若拟投入的驾驶人员为第三方公司的派遣人员,要求投标单位与第三方公司必须有派遣合同,且最多只能与3家公司签订。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出具单位缴费核定单(投标文件中需附承诺,保证中标后提供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缴纳证明。 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 |
3.4 | 驾驶人员人身保障 | 本项最高得1分 ① 具备投入60~90位驾驶员且其有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0.3分; ② 具备投入91~110位驾驶员且其有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0.6分; ③ 具备投入111位及以上驾驶员且其有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1分。 注:需提供本项目拟投入驾驶人员对应的人身意外保险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1 |
3.5 | 投标人业绩 | 2017年04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道路固化土施工项目,并(交)竣工验收合格;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交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2 |
注: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汇总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得分。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采用视频承诺。
8.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联系人:刘静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博瑞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102号建院筑大厦A座10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传真:****-********
标签: 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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