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丽湖学校教职工餐校外集体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丽湖学校教职工餐校外集体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丽湖学校教职工餐校外集体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HCG********

一、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丽湖学校

二、采购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路4223-8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丽湖学校教职工餐校外集体配餐服务

五、标的内容:

根据我校目前教职工供餐需求,现对我校校内教职工早餐、午餐校外集体配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配餐资质,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营养师配备,具配送中心场所使用证明,能提供完善的配送服务、安全保障及质量保障的供餐企业前来竞标。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深圳市内注册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投标企业应具以下资质及能满足以下17个条件或要求(简称18条):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企业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产品品类一致。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3、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A级,应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表。

4、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5、集体配餐单位应釆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

6、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300平米。

7、集体配餐单位应建立常用菜式图库,明确食品原辅料及操作流程。

8、集体配餐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9、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10、集体配餐单位应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釆用的除外)、清洗消毒的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1、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具备高级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2、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农药残留。集体配餐单位应对加工制作的每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3、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不少于200g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48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4、提供招标前半年内的食品送检报告。集体配餐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

15、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6、集体配餐单位的配送方式可以选择热链配送或冷链配送。热链配送的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4小时;冷链配送的食品制作完成后将食品的中心温度降至8℃并冷藏保存,食用时限为制作完成后24小时,供餐前需对食品进行复热。集体配餐单位应向学校招标机构详细说明本单位釆用的配送方式,以及热链配送或冷链配送的区别,由评标代表选择配送方式。选择冷链配送方式的,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学校就近设置复热点,将当日加工的食品运输至复热点进行加热,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24小时,冷链集体配餐单位设置的复热点原则距离学校不超出30分钟车程。

17、集体配餐单位应向招标小组详细说明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等,以及日常管理包括食材釆购验收、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制作情况包括加工工艺,制作过程、配送方式等。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备查验。

(三)经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核实,集体配餐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取消其面向学校的集体配餐资格,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集体配餐单位三年内不能参与学校集体配餐投标。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l源性疾病的情况。

3、因违法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或掺假用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情况。

4、集体配餐单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出核定人数供餐的情况。

5、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违约,影响恶劣的情况。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七、投标书要求(一式五份):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4)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配餐成功案例等(格式自定,企业提供真实有效合同、合作单位名称及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

(6)投标人荣誉情况(格式自定)

(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格式自定)

(8)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格式自定)

(9)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格式自定)

(10)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格式自定)

(11)环保执行情况(格式自定)

(12)服务网点(格式自定)

(13)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2.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营业执照

(3)、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5)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6)服务承诺书

(7)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方案拟定2套,分别为使用和不使用我校现有厨房的两种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8)应急方案(格式自定)

(9)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

(10)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格式自定)

(11)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12)违约承诺(格式自定)

(1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非法人现场投标的情况需要)

(14)报价清单

(15)符合17个条件的文件复印机,相关要求的文字、相片资料。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方式:按照上述要求形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交至学校后勤保障中心。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中午12: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20年6月19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投标公司需派一位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并作竞投演讲。)

十、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丽湖学校行政楼3楼会议室。

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先由每家公司演示PPT(时间6分钟左右),再由学校午餐午休工作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照投标书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

十三、如投标响应不足三家再另行发布招标公告。

十四、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0755—********

十五、本招标事项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丽湖学校。

深圳市南山区丽湖学校

2020年6月13日

详见招标文件,在电联学校经过资格初审后获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餐服务 教职工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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