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整治提升—道路节点景观设计一期雕塑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城市综合整治提升—道路节点景观设计一期雕塑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综合整治提升—道路节点景观设计一期雕塑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综合整治提升—道路节点景观设计一期雕塑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经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独发改发【2019】101”号文件批准审核,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现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综合整治提升—道路节点景观设计一期雕塑工程(二次)
二、项目编号:独发改发【2019】101
三、项目招标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四、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所在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南京路-韶山路道路节点
2、项目内容:雕塑二次设计,马踏飞燕雕塑泥塑制作、雕塑制作及运输、安装,施工图纸中电气部分,工程保修等全部内容,包括雕塑与基座之间的连接安装及固定,本次招标基座施工图于发售招标文件时一并提供,基座与雕塑连接费用均考虑在雕塑部分之内。
3、工 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天(日历日)完成雕塑整体泥塑制作、雕塑制作安装等所有招标项目工作内容。
质保期:施工竣工验收之日起二年。
4、 项目资金:6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
6、招标范围:谈判文件、答疑补充文件、施工图纸、效果图及设计说明等的所有工作内容。
7、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五、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满足招标要求包含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
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和高级环境艺术师资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雕塑的深化设计、雕刻、制作、安装等过程,提供证书原件。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6月28020年7月3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200.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方式与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一致)。
领取谈判文件要求:
请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供应商资质要求(1)至(4)中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注: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则视为投标不成功)。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缴纳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10:00时-2020年7月3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网银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以便查对核实(汇款成功后请投标人持汇款凭证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换取由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账户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九、开标时间:2020年7月8日16:30时(北京时间)于城投大厦13层东侧等候厅(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开标,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参与开标。
十、开标地址:城投大厦13层东侧等候厅(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
十一、公告发布范围: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娇云陆遵涵
联系电话:****-*******、180*****448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季玉霞
电话:137*****266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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