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财政局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勃利县财政局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8 11:03 发布人:勃利县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无
勃利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勃利县财政局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勃利县财政局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
二、项目编号: BZCG********6
三、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拍卖服务机构
四、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磋商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 | 合计 | ※ |
1 | 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 |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一年
服务地点:合同约定
七、供应商要求: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已向本中心交纳磋商保证金
(四)拟参加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要求资质且具有相应能力并经审核合格;
八、参与资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参与资格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七台河→勃利县“下载中心”查阅磋商文件。如确定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
⑴报名:请供应商将下列资质副本原件扫描后上传到bzcgbmfw@sina.com邮箱中标明项目编号并预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否则报名无效。
供应商资质要求:1、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资质证书(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委托授权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
⑵报名、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15时(节假日除外)。
⑶采购中心受理人: 电话: ****-*******
⑷磋商文件售价:无
⑸磋商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包号 |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 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1 | 10,000.00 | 请在2020年6月30日下午15点前到达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必须通过报名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交纳磋商保证金(采购中心不再开具“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不接收现金或个人账户交款。 磋商保证金请汇至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勃利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勃利支行 汇款用途:076项目磋商保证金. 汇款后,将汇款回单联扫描后上传到bzcgbmfw@sina.com邮箱中,采购中心将在24小时后查无此项汇款报名无效(节假日除外)。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七台河→勃利县“下载中心”下载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后才具有提出质疑和投标资格。
九、质疑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缴纳磋商保证金、成功下载磋商文件后,认为磋商文件中的技术需求和采购文件模板之外的特殊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按照《质疑须知》的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模板(网上公开)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按照《质疑须知》的要求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应当分别在收到质疑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十、勘查现场时间: 无需勘察
十一、答疑会时间:2020年6月30日15时30分
地 点:勃利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十二、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20〕3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采〔2020〕4号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7月9日下午15时前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后,从当地发出(发出时间以快递单号时间为准)以快递形式邮寄到勃利县政府采购中心,收件人:夏先生,电话:138*****580。快递封皮标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未发出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注:以视频形式开标,供应商去公告附件下载钉钉安装流程、视频开标通知及确认函,确认函在2020年7月3日15时前传到报名邮箱,开标前添加项目负责人138*****580为钉钉好友。
磋商会议时间: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不另行通知)。
注: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备查,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响应文件被拒收。
十三、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勃利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响应文件递交处”,见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四、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
十五、资格审查方法及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
磋商会现场资质终审。磋商现场提交:1、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2、资质证书(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3、开户许可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原件);5、委托授权书原件;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十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集中采购机构:勃利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勃利县康华街57号
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 夏忠权
采购单位:勃利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咨询:****-*******姚丽霞
勃利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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