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屏蔽机房运维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第二次)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屏蔽机房运维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第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屏蔽机房运维检测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30日13:44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30日09:30至2020年07月07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988号银统大厦南楼901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7月10日13:00至2020年07月10日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屏蔽机房运维检测服务项目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7月10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988号银统大厦南楼901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毛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053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浦北路2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毛老师181*****6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盛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98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宁178*****943 |
上海盛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屏蔽机房运维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屏蔽机房运维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SM-2020-306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1*****0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浦北路2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毛老师181*****6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盛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宁178*****943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98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屏蔽机房运维检测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或其它组织,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人员及服务能力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甲级”资质和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报名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应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人);(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30至2020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988号银统大厦南楼90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3:00至2020年07月10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屏蔽机房运维检测服务项目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988号银统大厦南楼901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8)资质证书;
9)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1*****05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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