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消防大队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渭城消防大队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咸阳市渭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渭城消防大队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渭城消防大队办公家具及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XWCG-2020-01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市渭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渭城区政府523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抗战北路38号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
1 | A包:办公家具类 | 1 | 批 | *******.00 | 渭城消防大队办公 | 渭城消防大队办公家具A包 |
2 | B包:设备类 | 146 | 件 | 477120.00 | 渭城消防大队办公设备 | 渭城消防大队办公设备B包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查验资质时,需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无需封装)3、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原件; 4、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7-01 08:30:00至2020-07-07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抗战北路38号渭城区财政局五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3、文件售价:
序号 | 标项编号 | 标项名称 | 标书金额(元) |
---|---|---|---|
1 | XWCG-2020-01 | A包:办公家具类 | 0.00 |
2 | XWCG-2020-01-1 | B包:设备类 | 0.00 |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及U盘。本项目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件方式。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21 09:00:00
2、投标地点: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9号渭城区政府大楼506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7-21 09:00:00
4、开标地点: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9号渭城区政府大楼506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咸阳市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人民东路支行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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