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居委辖区内路灯及其线路承包管理招标公告
新兴居委辖区内路灯及其线路承包管理招标公告
新兴居委辖区内路灯及其线路承包管理招标公告
根据《龙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新兴社区居委会辖区内路灯及其线路承包管理 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现已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按法定程序表决通过,公告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发包,具体内容如下:
一、 建设工程概况:
项目编号:新兴GC-********号
工程名称:新兴居委辖区内路灯及其线路承包管理
建设地点:
发包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新兴社区居委会
发包代理单位:龙祥街道三资交易中心
联系人:纪向群
联系电话:********
二、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建设工程
工程描述:
工程参考造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万肆仟元整(¥204000.00)
计划工期: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请承包人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带齐相关资料到龙湖区龙祥街道三资交易中心进行资料审核。
龙湖区龙祥街道三资交易中心
2019-12-03
新兴居委辖区内路灯及其线路
承包管理方案
为完善新兴居委辖区内路灯管理,确保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新兴居委会拟将辖区内现有的照明路灯及其线路承包给专人管理,经两委初拟承包管理方案如下:
一、原居委辖内路灯承包管理合同已于2019年6月30日期满,因居委内部分路段的路灯包含在本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改造中,故原承包管理延续至路灯改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接,该路灯工程项目已于2019年8月31日交接并接入居委的路灯管理线路正常使用中,8月31日交接并入居委的路灯管理至履行新合同期间以新合同承包金计付;经居委2019年10月17日的“两委”会议讨论,按汕龙办发[2017]62号文《汕头市龙湖区涉农(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第二章第十条和汕龙农资建[2018]1号文的规定,拟以只有一竞标人,原承包者优先的形式承包,承包管理期限定为5年,管理期间,乙方应负责居委辖内所有路灯照明的正常用电,一切路灯的维护和更换由乙方负责,不可抗力因素和第三方事故造成的等另议。
二、居委辖区内路灯现状为:6米灯杆内外两臂灯48套、中国结灯箱48个、50W挂壁单臂灯15盏和挂壁盘灯82支,合计用电功率约8000W,每天照明时间结合一年四季光照情况操作,平均每天约12小时,以0.7元/度计,每月电费约2100元,灯具、线路耗材和管理工费以1300元/月计,共3400元/月拟承包给专人管理;承包期限内乙方自负盈亏,承包金不随电价的升降而增减。
龙祥街道新兴社区居委会
2019年11月28日
关于新兴居委辖区内路灯及其线路
承包管理的公告
为完善新兴居委辖区内路灯管理,确保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新兴居委会拟将辖区内现有的照明路灯及其线路承包给专人管理,经两委初拟承包管理方案如下:
三、原居委辖区内路灯承包管理合同已于2019年6月30日期满,因居委内部分路段的路灯包含在本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改造中,故原承包管理延续至路灯改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接(7至8月份按原合同支付承包金),该路灯工程项目已于2019年8月31日交接并接入居委的路灯管理线路正常使用中,8月31日交接并入居委的路灯管理至履行新合同期间以新合同承包金计付;经居委2019年10月17日的“两委”会议讨论,按汕龙办发[2017]62号文《汕头市龙湖区涉农(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第二章第十条和汕龙农资建[2018]1号文的规定,拟以只有一竞标人,原承包者优先的形式承包,承包管理期限定为5年,管理期间,乙方应负责居委辖内所有路灯照明的正常用电,一切路灯的维护和更换由乙方负责,不可抗力因素和第三方事故造成的等除外。
四、居委辖区内路灯现状为:6米灯杆内外两臂灯48套、中国结灯箱48个、50W挂壁单臂灯15盏和挂壁盘灯82支,合计用电功率约8000W,每天照明时间结合一年四季光照情况操作,平均每天约12小时,以0.7元/度计,每月电费约2100元,灯具、线路耗材和管理工费以1300元/月计,共3400元/月拟承包给专人管理;承包期限内乙方自负盈亏,承包金不随电价的升降而增减。
上述事项已经上级各部门审批同意;拟在近期进行票决。现公告5天,社区居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1月26日下班前向新兴社区居委会提出。
特此公告。
龙祥街道新兴社区居委会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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