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外购原料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外购原料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外购原料运输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外购原料运输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吉林省 、黑龙江省。

2.3招标内容:吉林省延边州各县市、长春市各县市发往黑龙江省七台河复烤厂的原烟运输业务,黑龙江省加工点发往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的烟叶运输业务。运输需求见下表,具体范围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序号

区域

预计2020年度数量(吨)

1

延边州各县市、长春市各县市—七台河

518.76

2

七台河—延吉市

440.45

注:(1)以上数量仅供参考,结算量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2)以上数量均含相应的包装物重量。

2.4服务期: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30辆及以上货运车辆。

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2017年至今至少有两项类似承运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2017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所投标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会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10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KHJG903@163.com)中,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原件

(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所投标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官网信息打印件;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分公司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仅用于签到现场)。如不到场,须单独出具认可所有开标环节及结果的承诺书。

4.4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原件无法到达现场,须同时单独提供:①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以原件彩色电子版扫描形式单独提供U盘一份,并按招标文件封套要求进行密封,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必须在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 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话:****-************-********

邮箱:KHJG903@163.com

2020年6月30日



标签: 原料运输 工业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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