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巴溪西岸一中桥至新安桥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永安市巴溪西岸一中桥至新安桥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巴溪西岸一中桥至新安桥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综[2018]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安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一中桥至永安桥沿河西岸;

2.2. 工程建设规模:占地总面积约15600平方米,全长约0.93公里,建设投资*******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市巴溪西岸一中桥至新安桥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J/T 13-154-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永安市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名单的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拟派出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2)、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通知,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各投标单位须自行查询投标企业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和本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行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的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5)、按《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日 08:00:00至2020年7月6日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23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789,传真:/

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23幢梅列建行3楼,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 、htt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9*****309****-********、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

附件:
招标公告.pdf
电子签章授权书.jpg
[E****************001001]永安市巴溪西岸一中桥至新安桥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SMZF
********-e984-4b05-815e-c678e2e5db76" target="_blank">招标正文.doc
造价审计报告封面.jpg
永安市巴溪西岸一中桥至新安桥景观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预算编制审计结果*******.rar
2019.12永安市巴溪西岸一中桥至新安桥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包含水电结构).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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