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展示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展示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展示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展示中心项目监理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0]17 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北邻长城西路,西邻金波南街,银川荣洁生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限公司院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监理范围: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展示中心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在资金、人员 、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07日18时00分前持本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和执业证及2020年5月社保缴费明细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至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0日14时30分;地点:银川天源财汇中心C座14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与凤凰北街交叉路口
联 系 人:马建国
联系电话:0951—*******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C座15楼
联系人:刘欣磊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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