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互联网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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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互联网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互联网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3469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互联网采购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查看1

一.云办公管理主机:1)★软硬件一体化设备,CPU配置不低于2颗Intel Xeon E5-26xx V3系列,单CPU物理核心数不少于12个,主频不低于2.5GHz;2)★配置不少于256GB DDR4内存;3)★提供不少于2块960GB容量的SSD固态硬盘,1块1TB容量的SATA3.0接口的机械硬盘作为系统盘,以及6块4TB容量的SATA3.0接口的机械硬盘作为数据盘;4)★具备2个万兆网口和2个千兆网口; 5)单台服务器可以同时支持至少50路不同操作系统镜像的虚拟桌面应用。6)★提供双电源模块,防止因单电源故障产生的服务器宕机现象发生;7)服务器集群可管理VDI架构的瘦终端,和IDV架构的胖终端两种类型。在用户认证管理和终端管理两个模块中同时提供两种终端的统一管理。8)★提供用户管理功能,支持自由创建用户或者用户组功能,并可为用户或用户组设置虚拟机镜像,从而实现办公环境多样化的系统环境。要求提供实际截图证明,须加盖原厂企业印章。9)★提供镜像编辑快照及回滚功能,每次启动镜像编辑之后,都会自动保存一份快照,管理员可将快照回滚至快照点。要求提供操作界面截图,须加盖原厂企业印章。★10)为保证设备兼容性,要求与核心交换机为同一品牌。11)个人桌面数据、收藏夹及我的文档的数据会重定向到个人数据盘中,即使系统盘还原或者损坏,个人桌面上数据也不会丢失,还原桌面后自动连接找回。12)由服务器集群提供运算的VDI虚拟桌面,可支持云终端或个人电脑通过账号和密码的方式认证登陆,提供桌面漫游功能,保证同一账号和密码通过任意瘦终端登陆都能进入个人虚拟桌面,办公状态可延续。13)提供终端USB外设管理功能,可基于用户或用户组,允许或禁止使用某一类型的USB外设。预设外设类型包含输入设备、存储设备、UKEY、办公设备、读卡器、手机等。14)支持系统自带用户管理功能,支持超级管理员、二级管理的分级管理功能,不需要第三方LDAP系统。15)局域网环境下,当终端处于非NAT网络环境时,管理界面提供VDI和IDV终端远程协助功能,即管理员征得终端用户同意,可远程协助操作终端虚拟机,无需到现场解决问题。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 1,40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30日起至 2020年7月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材料发送至邮箱lnthzbb@126.com并电话确认,否则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第2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7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中华路83号
项目联 系 人: 谢成邦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项目联系人: 李志强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98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6-30附件: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互联网采购项目.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互联网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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