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至横琴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鼎至横琴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珠海市金鼎至横琴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第二次)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QT
项目名称 珠海市金鼎至横琴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第二次)
项目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
建设单位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珠海市金鼎至横琴高速公路的投资人。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至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工程总投资约44.42亿元,其中金鼎至南屏段全长20.39km,投资估算为33.86亿元,平均每公路公里造价16606万元;南屏至横琴段全长12.16km,投资估算为10.56亿元,平均每公路公里造价8687万元。本项目的金凤路凤凰山隧道2007年已由珠海市发展改革局批复建设,工程总投资估算5.3亿元,隧道主体工程为2.84亿元,建设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该项目目前已完成隧道土建工程和路基工程,尚未交付使用。需对凤凰山隧道按照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并将隧道先行投资部分5.3亿元纳入金鼎至横琴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投资人需使用现金进行回购。
项目类别 公路 招标类别 其它
资金来源 非财政 资金到位情况 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入围方式 资格预审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0.00
报价上限 0 报价下限 0
工期要求 / 质量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分类 现场交易
投标资格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各方均应满足);(2)注册资本 1 亿元 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各方均应满足);总资产18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按其所占出资比例加权计算,且各方的总资产均须在6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15.6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按其所占出资比例加权计算,且各方的净资产均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3)最近连续三年(若申请人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报告)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末资产负债率小于 65 %,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各方均应满足);(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累计计算),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投资的 35 %(具体按本条第(2)点规定);(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的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各方均应满足)。(6)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各方均应符合本资格预审公告的相应资格条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 0.0万元 投标担保方式 银行转帐
报名截止时间 2012-05-04 16:00
报名方式 窗口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申请的,各方均提供)
2、单位介绍信原件(联合体申请的,牵头人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报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号窗口)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号窗口)
价格:500.0元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06-08 16:00 前
招标人/招标代理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嘉 联系电话 139*****500
投诉受理部门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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