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项目—主楼设备采购及安装的采购公告
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项目—主楼设备采购及安装的采购公告
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 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 委托,对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项目—主楼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 LNHYCG2020-03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项目—主楼设备采购及安装 | 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 否 | 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500,0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含);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 7 月 2 日 8:30 时起至 2020年 7月 8 日16 :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铁岭市凡河新区嘉陵江路36号幸福里小区2号楼2号门市)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 7 月 22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年 7 月 2日 至 2020年7月 8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
地址: 清河区
项目联系人: 胡子孝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嘉陵江路36号幸福里小区2号楼2号门市
项目联系人: 张颖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邮箱地址:********9@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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