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及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天然气管道及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大冶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及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2-04-20】
招标编号:HBDH—DY—*******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及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函【20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灵乡工业园灵成大道路口斜对面、大金省道西北侧地块

2.2 建设规模:一标段加气站:113.82平方米、约140万元,二标段天然气管道全长12.335千米、约400万元。

2.3项目总投资:约540万元。

2.4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5月15日;工期:加气站60日历天,天然气管道1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准(除专业施工内容外),及甲方委托的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GB1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2二标段: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GA1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指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3.3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出具投标活动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

3.6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作为资格后审必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其投标文件制作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文字文本、电子文本、商务标书、技术标等制作人),要求制作人签字,且此内容须单独包装,以便在必要时核查,否则一律按废标处理。

3.8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4.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采用审查合格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其投标价也不列入算术平均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4月20 日至2012年4 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棋西路2号)三楼309室报名,逾期不受理。

5.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②营业执照③机构代码证④税务登记证⑤资质证书⑥注册建造师证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必须由项目经理本人参加报名。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电子光盘另售。

5.5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接受《诚实守信承诺书》相关条款处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同时进行)为2012 年5月14日9时 30分,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棋西路2号)三楼3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凭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须经企业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法人授权委托公证;受托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参加开标)、本人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东岳

路市委家属区6栋3单元404室 地 址: 大冶市观山路商贸小区7-7号

  联系人:顾齐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6*****263     电 话:133*****990           

 2012年 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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