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湘西鹤盛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湘西鹤盛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湘西鹤盛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TC-湘西2020-06-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湘西鹤盛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员工上下班接送用车、小客车接送、其他临时用车等车辆租赁服务。

2.2采购项目预算:120万元(含税)

2.3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2020年10月23日至2023年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投标前近3个月内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前近3个月内的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和社保费的证明):

3.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双休及节假日除外),持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吉首市团结西路11号老州检察院宿舍1栋2单元303室)电话:****-*******,也可发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至邮箱(********16@qq.com)后,联系代理公司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吉首市团结西路11号老州检察院宿舍1栋2单元303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00元)

6.2缴纳时间:2020年7月20日17时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6.4投标保证金账户: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方烟草网(http://www.eastobacco.com/tobaccobid/)、(https:///)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雅溪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39*****1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团结西路11号老州检察院宿舍1栋2单元303室(湘西分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

日期:2020年7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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