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队士多店招标公告

8队士多店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2020-06-16日9:30时对8队士多店(交易内容)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单元号交易面积面积单位资产地址资产类型
士多店********0012-wy004800120.00平方米平方米店铺

竞价资质要求:租赁年限:4年。
交易底价:1200.00 元/宗·年。
递增情况:无

交易保证金:1500元

备注(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1、竞投时每次举牌在上一次举牌价格基础上定额增加每宗100元/年,或以100元/宗.年的整数倍往上叫价。2、如竞投人已交纳竞投保证金,但没按照规定时间到化龙镇农业办102室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的,将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3、交易保证人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账户转账,现场不接受现金收缴确认。 4、中标后村委通知中标人签合同,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将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5、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如需转让、转包必须经潭山村委同意,经三资平台办理变更第三方,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包。如私自转让、转包的,作乙方违约)。



二、竞投约定

1、凡交纳竞价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竞投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投标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2、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意向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3、现场明标竞价,采取举牌形式,价高者得。

4、在投标过程中,遇到只有一个单位(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投标有效,视为该单位(竞投人)以底价中标,竞投时间过后弃权或不签订合同的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若2人或以上参与竞投,价高者得。若无人竞投,则续期发布/另行组织。

5、中标者不得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投标本人签订合同。

6、竞得人必须于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租赁物由出租方收回,另作处理。

7、竞投人到场竞投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合同履约金,多除少补。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三) 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报名时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交易机构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四、本次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竞价不低于金额1200.00 元/宗·年。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投标单位可于2020-06-04至2020-06-12,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潭山村委会索取竞投详细资料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于2020-06-11至2020-06-12,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盖章)到化龙镇政府102室化龙农业办报名。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0-06-12日16: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并到化龙镇政府102室化龙农业办确认竞投资格。
交易保证金金额: 1500 元。
开户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化龙支行 。
银行户名: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银行账号: ****************2 。
七、交易时间:
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20-06-16日9:3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受让人、承租(包)人要求:
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其他说明:
1、竞投时每次举牌在上一次举牌价格基础上定额增加每宗100元/年,或以100元/宗.年的整数倍往上叫价。2、如竞投人已交纳竞投保证金,但没按照规定时间到化龙镇农业办102室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的,将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3、交易保证人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账户转账,现场不接受现金收缴确认。 4、中标后村委通知中标人签合同,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将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5、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如需转让、转包必须经潭山村委同意,经三资平台办理变更第三方,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包。如私自转让、转包的,作乙方违约。6、本次招租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十、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具体时间)2020-06-12日16:30时前报名登记。
十一、本次项目交易 番禺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交易监管中心与联社交易站 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十二、投诉联系方式
投诉地址:潭山村委会
投诉联系人:许灼尧投诉电话:135*****323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士多店承包合约

潭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第八生产队现有面积为20平方米商铺以公开招标形式,发包给承包,经双方协议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发包方:化龙镇潭山村第八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现把位于潭山村第八生产队商铺面积20平方米发包给乙方作为自负经营日杂商铺店(即士多店)使用。

2、本士多店承包期为4年,即从2020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止。

3、投标者在落筹前必须向镇农办指定账户缴交保证金人民币 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竞投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免息返还。投标者中标后(即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交承租押金元。该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经甲方验收,乙方负清所有费用(包括水电费)后无息退还。

4、该士多全年总租金为人民币元,采用先交租后经营原则。乙方需在中标后5天内向甲方缴纳全年租金,并于每年公历5月30日前缴交全年租金才可以继续开铺经营,如不按时交租,甲方则有权没收按金并将该铺重新开投,并作乙方违约处理。

5、在承包期内,如国家要征收所有其他税金,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费用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遇国家征收旧村改造时,一切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服从,本合约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不作违约论处。

6、现盖下生瓦棚要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要在店内搞各种设施费用自负,另外安装下的自来水管及墙上灯线乙方不能取回,合同期满后其设施不得拆走(除电器外,如冰箱、风扇等),需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损坏铺位所有设施,合同期满后要完整归还甲方使用,经营过程中不得超越甲方定下界线经营。

8、本店使用范围以南面生瓦为界线,东面生瓦棚属公用,在合同期内,乙方失窃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在球场及士多内不得建厨房等设施,卫生门前三包。

10、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该铺不得转让他人。

11、在租赁期内,乙方对商铺要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在租赁期间导致人员伤亡及导致本铺严重损坏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

12、乙方租赁甲方所定下界线范围内,自己清洁好坏境卫生工作。

13、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4、本合约一式五份,镇农办一份,会计一份,村经济社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化龙镇潭山村第八生产队

化龙镇潭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代表: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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