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斗山公园一期绿地养护招标公告
塔斗山公园一期绿地养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斗山公园一期绿地养护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县枫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仙游县枫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福建省众兴盛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万焱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鼎扬市政园林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塔斗山公园一期绿地养护项目
2.2建设地点:莆田市仙游枫亭镇塔斗山公园
2.3建设规模:塔斗山公园一期市场化养护管理绿化承包总面积99223㎡(范围以图标为准),管理和看护茶文化馆、会心书院、挥毫苑和公园内所有亭、廊、厕所、园路、广场、停车场等的卫生。
2.4承包期: 1年
2.5招标范围:塔斗山公园一期市场化养护管理绿化承包总面积99223㎡(范围以图标为准),管理和看护茶文化馆、会心书院、挥毫苑和公园内所有亭、廊、厕所、园路、广场、停车场等的卫生。
3.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证书上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依据建办城[2017]27号和建城[2017]251号文)且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
3.2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中标后直接作为驻扎在现场负责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相该人员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相该人员的近三个月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
3.3人员配备至少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含管理员)1名、机械操作绿化工(熟练掌握机械操作)3名、养护工人6名,共10人。其中技术负责人、机械操作绿化工必须固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4有能力提供养护所必需的修剪、耕作、浇灌洒水、清运垃圾等设备。
3.5机械配备至少洒水车1辆,喷药汽油机1台,绿篱修剪机2台,小型运输车1辆,剪草机2台,油锯2台(以上设备须投标人自有设备,并提供主要机械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汽油、机油等消耗品由投标人负责购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0年07月01日起在仙游县枫亭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ftz/)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仙游县枫亭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ftz/)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5000元,可采用现金的缴纳方式,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仙游县枫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地址:枫亭镇建设北路)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联系方式
标人:仙游县枫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邮编:351100;
电话:152*****926传真:/;
联系人:小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邮编:351100;
电话:139*****983传真:/;
联系人:小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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