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G〔2020〕GK002号:2020年—2022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采购公告

NCG〔2020〕GK002号:2020年—2022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采购公告


159*****80943.docx&file_name=2020%c4%ea%a1%aa2022%c4%ea%c4%fe%b6%fd%cf%d8%bb%fa%b9%d8%ca%c2%d2%b5%b5%a5%ce%bb%a1%a2%cd%c5%cc%e5%d7%e9%d6%af%b9%ab%ce%f1%d3%c3%b3%b5%b6%a8%b5%e3%b1%a3%cf%d5%b7%fe%ce%f1%bb%fa%b9%b9%c8%eb%ce%a7%d5%d0%b1%ea%b2%c9%b9%ba%b9%ab%b8%e6.docx" target="_blank">2020年—2022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采购公告.docx


公告查看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2022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7-29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G〔2020〕GK002号

项目名称:2020年?2022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0

最高限价(万元):0

采购需求:2、招标范围及内容2.1项目名称:2020年?2022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NCG〔2020〕GK002号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4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2.5招标内容:2020年?2022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定点供应商。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2.7 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至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2017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年度至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或代理公司签章,且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1.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3.2.1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具有应急预案处理能力,能够快速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3.2.2在宁洱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供应商,优先考虑;3.2.3接受宁洱县定点保险协议的相关要求及保险服务要求;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实力给予最大的优惠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02 08:00至2020-07-28 17:30,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7-29 08: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洱县政务服务中心(宁洱镇团结路5号)四楼 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nul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宁洱县宁洱镇团结路5号

联系方式:181*****0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宁洱县宁洱镇团结路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翔

电 话:****-*******


公告概要

2020年—2022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采购公告







2020-07-01

2020-07-01至2020-07-07

NCG〔2020〕GK002号

2020年—2022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采购项目

付翔

****-*******

宁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宁洱县宁洱镇团结路5号

181*****0101

宁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宁洱县宁洱镇团结路5号

****-*******













2、招标范围及内容2.1项目名称:2020年—2022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NCG〔2020〕GK002号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4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2.5招标内容:2020年—2022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定点供应商。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2.7 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宁洱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0
2020-07-29 08:30:00
2020-07-29 08:3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至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2017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年度至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或代理公司签章,且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1.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3.2.1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具有应急预案处理能力,能够快速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3.2.2在宁洱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供应商,优先考虑;3.2.3接受宁洱县定点保险协议的相关要求及保险服务要求;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实力给予最大的优惠率。

null





2020-07-02 08:00:00
2020-07-28 17:30:00
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网上获取

网上获取

0


宁洱县政务服务中心(宁洱镇团结路5号)四楼 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null






其他保险服务;

其他服务业





NCG〔2020〕GK002号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标的名称

57)) event.returnValue=false"number="0"value=""/>







0

2022年12月31日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至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2017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年度至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或代理公司签章,且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1.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3.2.1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具有应急预案处理能力,能够快速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3.2.2在宁洱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供应商,优先考虑;3.2.3接受宁洱县定点保险协议的相关要求及保险服务要求;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实力给予最大的优惠率。



















34
档案类别 档案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围 服务机构 定点保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宁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