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2020年度预算绩效考核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江西省公安厅2020年度预算绩效考核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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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就江西省公安厅2020年度预算绩效考核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
1、制定厅机关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江西省公安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江西省公安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江西省公安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江西省公安厅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江西省公安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根据省委省政府、财政厅出台的绩效相关法律法规相应完善我厅相关制度。
2、完成我厅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于2020年7月15日前出具绩效自评报告,具体评价内容需符合省财政厅赣财绩评【2020】04号文件要求。
3、完成我厅2020年度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并于2020年8月15日前出具《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2020年度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汇总表》和绩效监控报告。具体评价内容需符合省财政厅赣财绩评【2020】04号文件要求。
4、编制2021年度预算一级项目绩效目标、二级项目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2020年度追加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绩效指标设置科学、合理,紧密结合我厅项目实际。
5、完成2020年度厅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具体要求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并于文件要求报送时间提前20日完成。
6、审核11个地市公安机关2020度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必要时需前往现场开展审核工作。根据各地市的自评报告汇总形成我厅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具体要求按照公安部、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并于文件要求报送时间提前20日完成。
7、其他财政厅、公安部安排的绩效相关工作。
拟投标事务所需到我单位咨询了解具体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并签署承诺书及保密函。投标报价含所有费用,本项目服务期1年。
二、供应方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法人资格并能提供相应的服务(已入选江西省财政厅会计类第三方机构库,具体工作人员需有5年以上绩效工作经验并参与过政法类绩效项目评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审办法
满足以上所有要求,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为供应商。
四、供应商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相关资质类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报价单必须包含质量保证相关内容的情况。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12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 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涂警官:********)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联系人:胡警官:********、181*****399。
2.警务保障部联系人:涂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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