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金桥镇卫生院2020年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金桥镇卫生院2020年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金桥镇卫生院2020年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栋21楼2107-210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金桥镇卫生院2020年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687000 | ||
最高限价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0年07月30日到2020年09月19日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为: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项目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1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2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2.3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已实行“多证合一”企业除外);2.4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2.5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4、已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7月02日到2020年07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栋21楼2107-2109号) | ||
方式: | 招标文件现场发售,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 ||
售价: | 3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0年07月2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处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
地点: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栋21楼2107-2109号)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2.采购预算:人民币68.7万元;3.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编号:(2020)0366号。4.本项目共1个包(预算品目:A0320),采购成都市双流区金桥镇卫生院2020年医疗设备一批。5.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3.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 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 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 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 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 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 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 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6.本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金桥镇卫生院 | ||
地址: | 双流区彭镇金红路二段25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天府三街69号1栋21楼2107号、2108号、210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女士 | ||
电话: | ***-********、********—801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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