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35kV送出线路工程 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35kV送出线路工程 招标公告
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接收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
二、项目编号:COBO200701-075G01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3.1项目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威县县城北侧,贺营乡北台吉村东、项家营村北,G106国道西侧、S325省道南侧。
建设规模:
2×400t/d机械炉排炉+1×18MW汽轮发电机组。
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威县18MW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一回35kV线路接至贺营220kV变电站35kV侧III段母线上,并网线路型号采用2×LGJ-185mm2导线或同等输送容量电缆。
1)线路部分:
新建电厂35kV升压站至220kV贺营站35kV单回输电线路。
2)变电部分:
本期主要涉及贺营220kV站35kV侧III段母线电气一二次、线路及系统通信部分扩容改造内容。电厂侧涉网设备(如调度、通信、计量、远动、二次安防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和验收等。
3.2评标方法:综合评审。
3.3项目类别:工程类。
3.4项目预算:/
四、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承装四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投标人应具有自2010年01月01日以来, 35KV电压等级以上送出线路业绩不低于1个;(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内容须体现合同封面,合同规模,签字盖章页等)
4.4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物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所承担的工程在近三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详见格式1-7-2,内容包含上述内容)
4.7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所需资料:
6.1报名时间及地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7月02日起至2020年0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层】购买招标文件;
6.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6.2.1如为电子邮件报名,须将【6.3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qq.com;
6.2.2如为现场报名,须将【6.3报名所需资料】中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办理报名手续。
6.3报名所需资料:①《投标报名申请表》(在www.cobo91.com下载-首页-右竖排-文件下载-申请表)、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电汇截图及公司开票资料可编辑版(须备注开具专票或普票);③【四、资质要求】中规定的文件。
七、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将标书款汇至下述账号,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或截图连同报名资料一起发送至招标代理人邮箱:********4@qq.com;
单位名称: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园博园支行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质疑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0日17时00分;
答疑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7日17时00分。
十、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开标室。
十二、其他要求:
12.1、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12.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邦国际招标网(www.cobo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阳光平台(https://cgpt.sotcbb.com/),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招 标 人: |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时代金融中心12、13楼 |
招标代理: | 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32*****388/********4@qq.com |
联 系 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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