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夏季医护工作服采购公告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夏季医护工作服采购公告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夏季医护工作服采购公告
依据《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对夏季医护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评审,现将本次评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夏季医护工作服采购
二、项目编号:WJ-HW-2020-003
三、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名称 | 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
单价限价 | 合价限价 | |||||
1 | 护士服分体套装(男女) | 颜色:白色、蓝色 面料成分:涤纶、棉,其中棉含量不小于35%,医护服专业面料,全工艺双面精梳厚涤卡,耐氯漂,绿色环保。 面料参数:平纹,纱支45/2*21 经纬密度:100*56实行 符合GB18401-2012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产品特点:易洗 耐磨 抗皱 不起球 美观 舒适 尺码范围:S M L XL XXLXXXL | 套 | 335 | 130 | 43550 |
2 | 医生服 | 件 | 100 | 160 | 16000 | |
3 | 采购预算 | 59550 |
四、其他要求
1)交货期:接采购人电话通知后10天之内送达指定地点。
2)质保期:1年
3)报价应包含全部产品、运送、储存、搬运和服务的全部费用。
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5)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全新,未开封且包装完整的产品。
6)供应商需提供相拟投产品的样品(医师服、护士服各一套)供评标使用。样品随响应文件一起单独密封提条。
7)本次项目成交原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按照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签署《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一;
(三)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公示期间内的网站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六、投标文件构成
(一)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应参照评分细则编制,见附件二;
(七)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并单独封装一份)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 17:00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文件袋封口上需加盖公章,上述第六点(一)至(五)项另附一份不予密封,供前期资格审查使用,逾期未交响应文件的不得参加评审。
八、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九、评审地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瑾、邱哲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附件一: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附件二:评分细则
项目 | 评审分项 | 满分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价格 | 总报价 | 30分 | 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综合折扣率)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 |
商务
| 质检报告 | 10分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第三方质检部门出具的拟供产品布料检报告进行评分,按要求提供的得10分,有缺项、漏项的,每项扣2分,未提供质检报告的该项不得分。 |
类似业绩 | 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17年1月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的10分(提供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
文件编制 | 4分 | 参评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评分导航,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得4分,一项不满足扣0.5分。 | |
生产设备 | 6分 | 提供与供应商相对应的生产设备状况(提供照片、清单、购货发票(复印件)),购货发票、照片、清单齐全的得6分;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 |
公司管理制度 | 6分 | 根据供应商建立健全的执业规定及其它相应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风险防范控制、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内容的完备性、合理性以及针对性进行评分: 1.内容完备的得2分;基本完备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内容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3.针对性明确具体的得2分;有针对性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技术 | 总体 服务方案 | 8分 | 根据供应商的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总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供货方案、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承诺及方案、违约责任、特色服务方案)内容的完备性、合理性以及针对性进行评分: 1.内容完备的得3分;基本完备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2.内容合理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3.针对性明确具体的得2分;有针对性得1分,其他不得分。 |
样品 |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样品的产品面料及质量进行打分: 1.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得5分; 2.基本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得3分; 3.不完全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得1分; 4.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 |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样品的制作水平进行打分: 1.样品制作精良、完整得5分; 2.样品制作基本完整得3分; 3.样品制作有瑕疵得1分; 4.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 ||
5分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样品细节特征(缝合口处等)进行打分: 1.样品细节处理完整、美观得5分; 2.样品细节处理基本完整得3分; 3.样品细节处理有瑕疵得1分; 4.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 ||
5分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样品舒适度进行打分: 1.样品手感舒适材质佳得5分; 2.样品手感材质良好得3分; 3.样品手感粗糙得1分; 4.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保证措施 | 3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内容的完备性、合理性以及针对性进行评分: 1.内容完备的得1分;基本完备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内容合理的得1分;基本合理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3.针对性明确具体的得1分;有针对性得0.5分,其他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 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供货服务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内容的完备性、合理性以及针对性进行评分: 1.内容完备的得1分;基本完备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内容合理的得1分;基本合理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3.针对性明确具体的得1分;有针对性得0.5分,其他不得分。 | |
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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