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一号线给水PE管及管件材料招标公告

长城一号线给水PE管及管件材料招标公告

地区:江苏南京
详细内容:葛塘街道办事处长城一号线给水PE管及管件材料采购

葛塘街道办事处长城一号线给水PE管及管件材料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一个标段;葛塘街道办事处长城一号线给水PE管及管件材料采购

2、工程地点:葛塘街道办事处长城片区
3、工程类型:其他
4、建设内容:材料采购项目
5、结构类型:其他
6、供货要求: 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供货
7、工程合同估算价: 31.50万元;
8、招标内容:PE管及管件材料采购;

9、工程规模:①PE给水管φ90×6.7(1310米);②PE给水管φ63×4.7 (3440米);③PE给水管φ50×4.6 (3570米);④PE给水管φ32×3 (3800米);⑤PE给水管φ20×2.3 (15000米)及配套的管件等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生产PE管材、PE管件企业相应资质证书,公司通过ISO900/14000体系认证。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2年4月26日至2012年5月6日止,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在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西路95号3楼304室) 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每份/700元。
五、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作为本工程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
1、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收网上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3、若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2年5月6日下午14时至16时30分(逾期不再接受)递交,递交地点: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西路95号3楼。招标人将于2012年5月7日发放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修改澄清通知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葛塘自来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葛塘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西路95号

招标人传真:025-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徐玉怀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宏斌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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