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至2021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

2020下半年至2021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


2020下半年至2021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
项目编号:[350200]ZS[GK]*******作者:厦门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0-07-01 19:06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公安局

乙方: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ZS[GK]*******的2020下半年至2021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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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0599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2020下半年至2021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捌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维护期一年,各部分的维护期详见“一、采购服务内容”;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完成合同约定的维护内容并满足所有维护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网上督察系统及视频图像联网平台等维保服务 包括网上督察中心建设(一期)、厦门市公安局询问、羁押监管场所全程录音录像系统、公安全程录音录像系统增补设备、市级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期设备、网上督查系统平台升级和网上督查升级改造二期设备七个项目。安排专人进行驻点值班,保障市局以上七个项目系统维护,确保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系统联网联调的正常运行,保证纳入维修维护系统设备所分布区域的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市级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清单内的设备提供保修服务。维护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5.2图像系统维护服务 对前端已过维保期的图像系统因各类原因造成的故障进行维护,对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因素进行处理,并且按时对系统进行保养以保障系统的稳定和延长系统的使用寿命。对后端机房进行日常巡查,包括机房网络系统检测维护,机房设备备件维修及扩容。维护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①监控前端部分 前端6125路摄像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包括高清球机、SDI高清球机、高空监控枪机、高清枪机(人像/车辆微卡口摄像机)、云台、解码器、光端机等设备的日常性保养、清洗、维护、调试、系统升级、故障维修及在工作需要时进行迁移(不超过20个次)以及摄像点视角障碍物的清移(如行道树的生长,遮挡像点视角,对遮挡树枝加以清除)、供电电路的重敷(局部的市政工程改造造成前端摄像点无法正常工作需重新敷设供电电缆)、监控杆及监控设备箱必要时的油漆(以上工作报价含材料费)。本合同维护内容还包括接自居民用电的点位电费(不超过2万元),根据要求临时安装布控球(不超过20个次)、不可抗力及人为破坏等的应急抢修。 ②卡口前端部分 前端308个车辆卡口点位(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59个违章抓拍点位(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的高清摄像机、高清卡口一体机、牌照灯、频闪灯、卡口主机、断面主机、灯光控制器、供电电路的保养维护、故障维修及调试,包括前端点位的设备升级,在工作需要或市政工程改造时需重新敷设供电电缆、剖路以及重调图像、更换补光灯。卡口杆件、龙门架及设备箱必要时的油漆(以上工作含材料费),卡口镜头每季度必须清洗一次。此次维护内容考虑仍在质保期内设备每日巡检及非系统自身原因导致故障(如人为破坏等)的维护,另外还包含接自居民用电的点位电费(不超过4万元),根据要求调整违章抓拍点位(不超过5个次),微卡口(人脸、车辆)功能摄像机的临时加装等(不超过20个次)。 ③后端机房、网络及系统平台部分 科通处的后端机房设备,共计1214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机房主设备维保清单”,其中部分设备仍在质保期)的日常巡检,设备维修(不含仍在质保期内设备),检测设备硬件状态、系统状态、定期查看系统日志、并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对图像专网网络状态及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查,并对网络构架及安全体系进行优化和整改;根据科通处的需求提供相应网络技术解决方案等服务;对会议系统、无线图传、重大安保实战平台等系统平台进行日常性巡查及维护;根据科通处的机房运维工作需求迁移3套立式空调设备。此次保修主要内容为:项目清单内的软硬件系统。 5.3自建电力管道及管孔光缆维护 市公安局建设覆盖全市的图像传输专网,主要用于前端图像及控制数据与视频图像监控机房设备的连接。该部分为对通信光缆线路路由巡检、日常维护、故障抢修等工作的专项经费,含承担因此发生的交通费、水电费、材料费等费用,以及部分监控点位(不超过25个)接入自建光缆网络的工作。维护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分为3部分: 第一部分:2007年通过厦门亿力电力通信信息有限公司管理的电业专用管道建设覆盖全市的图像传输专网,通信光缆线长共计191.39公里,主要用于前端图像及控制数据与图像监控机房设备的连接。 第二部分:环岛路、环岛干道电力管道光缆 139.0215 公里和环岛路、环岛干道管道、管孔105.2355公里。 第三部分:厦门市路面视频配套光纤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公里数451.944公里。 详细点位清单见招标文件附件四。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依据:本合同及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国家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规范,均作为项目的验收依据。6.1.2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内容:全面履行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6.1.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文件;6.1.4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乙方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服务项目文档和项目服务成果等,经甲方认可并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即终验); 6.1.5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为项目服务期满,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验收地点为项目服务所在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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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支付给供应商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30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70项目服务期满并通过终验,按照考核结果支付扣除已支付部分及违约费用后的余款(无违约情况的支付合同金额的70%)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10、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项目服务工作停滞或延误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0.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项目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环境而导致乙方服务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10.2甲方逾期支付款项,从逾期支付之日起,每延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10.3乙方若没有按要求执行例行维护工作或不及时的,每违约一次扣除维修维护费5000元;10.4乙方在维保过程中未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不到位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每违约一次扣除维修维护费5000元; 10.5乙方在维保过程中巡检不到位、故障未及时发现,存在工作疏漏的,每违约一次扣除维修维护费5000元;10.6在影响系统全局性运行的紧急维修维护工作中,乙方如不能在12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工作,一次扣除维修维护费500000元;超过12个小时,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直接从维护费中扣除; 10.7在维保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日常维护台账,每次扣除2000元;10.8视频监控的年平均在线率未达98%的(扣除不可抗力因素干扰),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年维护费用3%,扣完为止;卡口的年平均在线率未达98%的(扣除不可抗力因素干扰),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年维护费用3%,扣完为止。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所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硬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单位负责人:卢炳椿委托代理人:翟金玺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鹭江支行账号:****************553

乙方: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44号信息港大厦701
单位负责人:林秀总
委托代理人:龚贻格
联系方法:186*****858
开户银行:厦门建行营业部
账号:****************2594
乙方:厦门市鑫保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龙虎山路490号146#号
单位负责人:陈建宏
委托代理人:林敏生
联系方法:139*****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美仁宫支行
账号:****************420

签订地点:厦门市思明区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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