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发区区域内违停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金华开发区区域内违停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金华开发区区域内违停车辆拖移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备注 |
1 | 金华开发区区域内违停车辆拖移服务项目 | 1 | ******* | 批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系为金华开发区提供区域内违停车辆拖移及相关管理咨询服务,是金华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为强化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并充分发挥开发区国有企业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主体作用,该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供应商为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理由如下: 1、根据金开财[2020]1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转发《金华市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度)的通知》,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包括“开发区违停车辆拖移服务;停车位施划或清除……”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由本区国有企业——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符合浙财采监〔2014〕28号《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二)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和“(五)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的规定。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领导,以上率下,强力推动,真正形成全区上下“一盘棋”的创建格局。由本区国有企业——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有利于加强党政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作战,压实责任,创新举措,克难攻坚,提升创建整体水平。 因此,由于本项目的独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1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四联路3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138*****456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人 :方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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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leSource****************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单一来源
2020年07月15日00:00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陈继东 金华市财政局 工程师 黄志强 金华市教育局 经济师 季建平 浙江杰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专家一致认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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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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