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医疗设备论证公告
根据临床发展需要,医院近日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部分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司参与论证。现将相关论证信息公告如下:
一、论证项目名称
1、新门急诊楼耳鼻喉科高端综合治疗台二台及普通综合治疗台四台
2、新门急诊楼耳鼻喉科耳石症诊断及复位仪一套
3、新门急诊楼耳鼻喉科鼻阻力仪及鼻声反射仪各一台
4、新门急诊楼眼科眼电生理仪一套
5、新门急诊楼眼科眼底多功能影像诊断平台(激光眼科诊断仪)一套
二、论证内容
对本项目进行预评价,对相关技术参数和预算价格提出修改意见。
三、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1、投标公司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投标公司和生产厂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3、投标公司和生产厂家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注:如已完成“三证合一”,前3项只提供第1项即可)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非医疗器械类不用提供)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非医疗器械类不用提供)
6、生产厂家给投标公司的销售授权文件
7、投标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复印件(非医疗器械类不用提供)
8、投标公司法人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公司法人给投标代理人授权书
10、产品以往相关业绩合同
上述资质材料应保证其真实、有效,有年检合格记录,对资质原件上的所有信息,尤其是年检、变更记录等重要信息,复印件应保证清晰完整,并全部加盖公章。论证当天现场核对纸质资质,资质不全者不允许参与论证。
四、报名方式及截至时间:2020年7月8日17:30之前将上述招标资质纸质版交至设备科。论证会现场不需准备纸质资质。
五、论证时间:2020年7月10日13时30分论证地点: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行政楼三楼第二会议室
六、论证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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