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只40英尺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LNG、T75型)采购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00只40英尺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LNG、T75型)采购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00只40英尺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LNG、T75型)采购二标段

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安燃高能切割气项目已由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安燃高能切割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下100只40英尺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LNG、T75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00只40英尺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LNG、T75型)采购二标段

2.2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锦州大有经济区建设大街28号。

2.3 供 货 期: 270天(具体供货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 招标范围:100只40英尺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LNG、T75型)采购二标段所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及其服务的制造商。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每天8:00 时至 17:00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7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 2020年7月24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安燃高能切割气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范美涵

电话:****-*******

传真:****-*******

邮箱:lnkllnkl@126.com

2020年7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罐式集装箱 低温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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