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TXY-[2020]-051-2抚松新建垃圾处理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JLTXY-[2020]-051-2抚松新建垃圾处理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20]-05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新建垃圾处理场项目已由抚松县行政审批局以抚行审投资【2020】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抚松新建垃圾处理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2.2项目编号:JLTXY-[2020]-051-2
2.3建设内容及招标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0.12公顷,拟新建垃圾处理场一座;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使用林地可行性调查工作,按照林业行业调查标准,对项目区的各类土地面积、林木蓄积及改变林地用途等对环境的影响和项目征占用林地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若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珍稀物种,对珍稀物种进行GPS定位调查根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及《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相关要求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设计说明书》、《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等相关成果报告。按项目进展完成林业手续上报的组件工作,直至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及采伐许可证,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项目地点:抚松县北岗镇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并出具报告,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复文件(林木采伐许可证取得期限根据项日实际进展情况及招标人要求确定)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招标控制价:5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有近三年(2017年-2019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5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jlstxy888888@163.com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提供购买文件期间内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官网截图:①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打印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述”页并加盖公章;②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邮件发出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需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抚松县住建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疫情期间招投标工作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以邮寄形式邮寄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投标文件的保密安全保管;
(2)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超过两人;
(3)开标前所有进入会场人员必须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体温并做记录,参加招投标会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护目镜;
(4)开标会议全程进行网络会议模式,投标结果经投标方确认后,由投标人或投标委托人签字确认,并以扫描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少鹏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系电话:156*****5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10室
联系电话:136*****485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抚松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qq.com
地址: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编:134500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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