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按床日定额结算标准的通知公告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按床日定额结算标准的通知公告

莆医保综〔2020〕106号

市医保中心,各县区医保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补充通知》(莆医保基金〔2020〕8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对慈康医院等12家精神类医疗机构(含精神科)按床日定额结算标准进行核定,现将核定情况通知如下(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核定的医保支付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至下一个年度协议签定,期间因医疗机构提出调整或稽查稽核等日常管理发现予以降档的应及时修定。以往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莆田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按床日定额结算标准表(2020年度)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

莆田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按床日定额结算标准表(2020年度)

序号

医疗机构

分级及档次

核定床位数

1

慈康医院

二级A档

市卫健委核定400床,按实际开放320床核定。

2

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

二级B档

250床

3

涵江区精神病院

一级B档

68床

4

涵江华侨医院

二级B档

6月8日重新核定300床位,核定精神科230床。

5

秀屿区精神病院

二级C档

160床

6

安康医院

二级C档

75床

7

广济精神病院

二级C档

6月17日重新核定160床。

8

仙游德安医院

二级B档

200床

9

仙游木兰精神专科医院

二级B档

220床

10

莆田则安医院有限公司

二级B档

100床

11

仙游慈安精神病医院

二级C档

150床

12

仙游晟康精神专科医院

二级B档

100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结算 医疗机构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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