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龙路(KO+000-K3+462.5)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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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招[2012]A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伏龙路(KO+000-K3+462.5)大修工程已由慈发改龙审批【20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镇龙浦西岸,南起329国道,北至慈东滨海区次1#路,接龙山沙场;路线全长5.25Km,工程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40Km/h,设双向四车道,路面设计荷载为100KN,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沥青混凝土路面。造价约3600万元。

  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

监理合同段:329国道至沿海北线段(KO+000-K3+462.5),长约3.4KM,施工监理内容为:路基、路面、防护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

监理服务期预计为32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5月2日至 2012 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00时至 11: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介绍信;(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4)经办人身份证,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分中心报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龙山分中心报名联系:杨小姐 、卢先生 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范本自备),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5月9日9:00时,集中地点: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5月9日9:30时,地点: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分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2年5月4日16时前。不收现金,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摘要栏中注明招标编号:

  龙招【2012】A38。
    收款单位: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

    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范市支行

    帐 号: ****************7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湖滨路1号 地址:市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4楼

  邮政编码: 315312 邮政编码: 315300

  联 系 人: 蒋先生 联系人: 潘迪

  电 话: ****-******** 电话: ****-********

  传 真:****-******** 传真: ****-********

附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资质

项 目

要求

备 注

资 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业绩

业绩要求

道路工程

  2009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段为5KM及以上且路幅宽度24米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

路面工程

2009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段为5KM及以上且路幅宽度24米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监理。

注: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以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印发的文件或省、市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为准。2、如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上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提供相关证明。3、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未注明资格条件审查要求的工程内容或工程规模,投标人还应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

主要监理人员

主要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岗位

资格资历要求

岗位登记

总监理工程师

1

  应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以上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从事工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担任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或副驻地)职务3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在本单位登记

专业监理

工程师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应具备试验检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程监理工作3年及以上,年龄55周岁及以下。

在本单位登记

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应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以上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工作3年及以上,年龄55周岁及以下。

除被兼任的专监及试验检测专监外,必须有1人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登记。

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应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以上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工作3年及以上,年龄55周岁及以下。

注:1、主要监理人员的技术职称、监理资格、年龄等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人员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并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公开的证明材料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作为监理经历的证明文件,否则,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本单位登记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并依法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要求为投标人本单位登记的监理人员应提供岗位登记情况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提供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其作为投标人本单位登记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含中标项目投标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文件)不能在本项目任职。


试验、检测能力

试验检测能力要求

1、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监理中,建立过同类工程监理办(或驻地办)工地临时试验室,并能全面完成其试验检测任务。

说明:在本表后附上投标人近5年内建立过的监理办临时试验室证明材料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履约信誉

项 目

要求

备注

履约信誉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在工程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无受贿、行贿行为发生(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为准)。

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评价结果在C级及以上。

5.自_2009_年_1月_1_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行贿、受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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