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招标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招标公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长土告字[2012]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编号为长土告字[2012]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需具备房地产三级以上(含具备三级基本条件的暂定资质)开发资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应持注册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无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信用证明;
2、申请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家金融部门出具的不少于肆仟万元(同一账号)人民币的资金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委托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依法组织实施。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22日,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22日,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16:0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2年5月22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5月23日上午10:00时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2、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拍卖具体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沈小华、方忠利
联系电话:0717―*******(招投标中心) 0717―*******(土地储备中心)
2.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26号中诚大厦二楼
联 系 人:辛娟
联系电话:***-******** 180*****872
3.竞买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户 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湖北长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2003 0821 6710 017
4.竞买准备金指定银行账户:
户 名: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4200 1170 0080 5300 2867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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